西伯克郡
西伯克郡(英語:West Berkshire),英國英格蘭東南區域的二級行政區(區級),擁有單一管理區地位,有150,700人口,佔地704.17平方公里,行政總部位於紐伯里。名譽的伯克郡(一級行政區─郡級)包含西伯克郡。 「紐伯里」(Newbury)在1974年設立,是伯克郡的非都市區之一,於1998年升格為單一管理區,更名為「西伯克郡」。 地方沿革1960年代或以前《1894年地方政府法案》在1894年4月1日生效,全數廢除574個衛生區(Sanitary District,包括:鎮衛生區、鄉衛生區),[1],被692個新的鄉區取締。以現今西伯克郡的範圍為例:[2]紐伯里鄉衛生區被廢除,新設紐伯里鎮區;布拉德菲爾德鄉衛生區被廢除,新設布拉德菲爾德鎮區;亨格福德鄉衛生區被廢除,新設亨格福德鎮區。 《1933年地方政府法案》規定英格蘭的一級地方政府分為行政郡(包括伯克郡)或郡自治市鎮2種,而行政郡下轄的次級行政區必須是非郡自治市鎮(non-county borough)、鎮區(urban district)或鄉區(rural districts)3種[3],所以伯克郡產生了6個非郡自治市鎮,其中紐伯里在現今西伯克郡的範圍(其餘5個包括:阿賓登、梅登黑德、新温莎、沃靈福德、沃金厄姆)。 1970-1980年代1971年2月,英國政府推出英格蘭行政區劃改革的白皮書《英格蘭地方政府:政府對於改組的建議》[4],諮詢公眾意見。伯克郡的改革在白皮書的「範圍39」(Area 39)部分,在諮詢期結束後沒作變動。 隨後,英國政府遞交正式的法案《1972年地方政府法案》交予英國國會審議並獲通過,在1974年4月1日生效[5]:所有郡自治市鎮(包括紐伯里)被廢除;伯克郡的11個鎮區合併成6個非都市區,其一為「紐伯里」(今西伯克郡)。 1974年,多個區(district)級地方政府自治體獲英國樞密院頒發皇家特許狀(royal charter),擁有「自治市鎮」(borough)的榮譽頭銜。當時伯克郡的6個非都市區,只有雷丁、沃金厄姆、温莎-梅登黑德、斯勞(共4個)在1974年獲自治市鎮地位;布拉克內爾在1988年獲之;紐伯里至今仍未之[6]。 1990年代-升格的背景、經過《1992年地方政府法案》設立[7] 的英格蘭地方政府委員會在1992-2002年編寫改革英格蘭行政區劃的報告。1994年12月,委員會出版《伯克郡未來地方政府的最終建議》[8],與紐伯里(今西伯克郡)相關的有:建議廢除伯克郡議會[9];紐伯里升格為單一管理區,並更名為「西伯克郡」。伯克郡議會原本支持建議,但後來郡議會內的政治力量變動,1995年3月起,較多議員反對建議[10],更入稟法院(循司法途徑),高等法院裁定《最終建議》的「單一管理區」部分無效,但終審法院推翻高等法院的判決,該部分回復法律效力。英國政府接納建議。 繁複的司法程序使單一管理區的推行由1997年4月1日延遲至1998年4月1日執行[11][12]。《1996年伯克郡(結構變化)法令》在1998年4月1日生效[13],紐伯里升格為單一管理區(有獨立於郡的地方議會),並更名為「西伯克郡」,伯克郡議會被廢除。 從屬每一個名譽郡都有一個代表英國皇室但沒有實權的郡尉(Lord Lieutenant)常駐,名譽的伯克郡包含西伯克郡、雷丁、沃金厄姆、布拉克內爾森林、温莎-梅登黑德、斯勞在內。非都市郡與單一管理區沒有從屬關係,以上6個單一管理區已脫離非都市的伯克郡,行政上與任何英格蘭的郡也互不相干。伯克郡再沒有管轄任何地方;從行政的角度看,伯克郡只是地理名詞而已。 人口、面積關於伯克郡各次級行政區的人口、面積、人口密度比較表,見伯克郡#行政區劃。 城鎮伯克郡沒有城市(City),但有13個鎮(Town),西伯克郡佔其2。以下2個鎮按人口多寡編號(在13個鎮裡的排名),在下圖中分別代表她們在伯克郡的位置。直接點擊地圖上的編號即可進入該鎮的主條目。 關於整個伯克郡共13個鎮以及周邊行政區各鎮的分佈情況,見伯克郡#城鎮。
相片集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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