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均在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的公职人员,主要用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近年香港部分高官,其配偶或子女都已取得外国护照或居留權,都屬於裸官。 历史裸官现象由来已久,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统计:截至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4000余名官员外逃。[1]2009年11月17日深圳市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2]第六条明确指出:“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裸官与腐败的关系外逃贪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裸官,其腐败路径通常是:通过贪污受贿聚敛财产——配偶子女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籍——配偶子女为裸官继续转移财产——裸官择机出逃并滞留国(境)外。[3] 现状美国之音称据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调查,几年来中共高干家属,高干子弟移民海外,包括香港和澳门在内一共108万人,移民出去的高干子弟家属生活奢侈,用现金买房、买豪宅、买跑车根本不用贷款。[4] 涉案金额较大的裸官
中共十八大后被处理的部分高级别裸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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