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汝漢
董汝漢(1534年—?),字昭夫,号明渠,山西平陽府萬泉縣人,竈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山西鄉試第三十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六十五名進士[1][2]。都察院观政,本年六月授咸宁知县,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升刑部主事,五年十月调兵部,六年二月升员外,七月升郎中,万历三年(1575年)八月升四川副使,未任,调陕西副使,七年六月升本省左参政,十年正月升河南按察使,十一年正月升本省右布政,三月升山东左布政,四月丁忧。十四年正月考察降用。二十二年二月降补四川右参政,分守下川南道,二十五年升甘肃行太仆寺卿。 家族曾祖董海;祖父董鈞;父董旦,散官,累赠郎中。母張氏,累封太宜人[3]。兄汝濬(监生)、汝漸(庠生)、汝洪、汝渭(巡检)、汝澣、弟汝澄,俱庠生;汝檟、汝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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