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孟春
傅孟春(1529年—?),字體元,號仁泉,江西瑞州府高安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江西鄉試第八十八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一百四十七名,三甲第一百一十九名進士[1][2]。礼部观政,本年八月授常州府推官,隆慶二年(1568年)九月选浙江道御史,差巡盐长芦,巡按顺天,提学北直隶,万历四年(1576年)九月升大理寺右寺丞,五年九月升左寺丞,六年正月升右少卿,八月升左少卿,七年正月升光禄寺卿,八年闰四月升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七月丁忧。十年十月奏報服阕,十七年五月巡抚浙江,十二月奏請修建太傅兵部尚书于谦乡祠。十八年八月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协理院事,十九年八月升左副都御史,协理院事。二十年三月升刑部右侍郎,二十一年二月考察,调南京用。 家族曾祖傅崇聖;祖父傅成,號青岡,壽官;父傅舜,號紹岡,累赠大理寺少卿;母劉氏(1509年-1580年),年二十一夫亡,子登進士,旌表節婦、累封太恭人[3][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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