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氣象站
花蓮氣象站位於臺灣花蓮縣花蓮市,為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轄下的二等氣象觀測機構,全名為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花蓮氣象站,最初成立於日治時期,至今已有超過百年的氣候觀測紀錄[1]。 沿革日治時期1910年10月28日臺灣總督府考量花蓮港興建以後,成為臺灣東部地區重要海上交通樞紐,因外海風浪及海象變化大,恐影響海上船隻出入港作業,因此決定興建花蓮港燈臺,並同時增設與其他地方氣象測候所之相同氣象觀測設備,成為花蓮港燈臺測候站開始氣候觀測任務[2][3]。 1914年鑑於花蓮地區地震頻繁,花蓮港燈臺測候站再增設大森式簡單微動計,開始初步地震觀測任務,1918年包含花蓮港燈臺在內的臺灣各地地方測候所增設地震震度器[2]。 1920年8月花蓮港測候所興設,於施工期間仍由花蓮港燈臺測候站負責氣象觀測任務,1921年8月11日臺灣總督府告示第119號,正式編制花蓮港測候所之名稱與位置[2],9月起花蓮港測候所竣工啟用,取代花蓮港燈臺測候站的氣象觀測任務[4]。中日戰爭爆發以後,臺灣作為重要軍事基地,為軍用飛機飛航安全考量,臺灣總督府於各地機場興設各測候所的飛行出張所,1940年花蓮港測候所於花蓮機場興設花蓮港飛行出張所[5]。 戰後至今1945年11月二次世界大戰戰後國民政府接收臺灣,花蓮港測候所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改名為臺灣省氣象局花蓮測候所。1948年臺灣省氣象局改隸屬於交通處旗下,花蓮測候所名稱不變,而全名改成臺灣省氣象所花蓮測候所。1951年10月22日上午5時34分發生芮氏規模7.1之強烈地震[2],造成花蓮測候所主任宿舍全倒,辦公廳舍受損嚴重,隔年除風力塔保留外其餘建築拆除重建[4]。 1965年9月臺灣省氣象所升格為氣象局,花蓮測候所全名改為臺灣省氣象局花蓮測候所。1971年7月氣象局恢復建制,改為中央氣象局,花蓮測候所全名亦更改之。1976年11月奉中央氣象局附屬測站通則之規定,花蓮測候所改名為花蓮氣象測站,並列為三等氣象測報機構。1983年6月配合人力及業務增加,花蓮氣象測站進行擴建,1986年升格為二等氣象測報機構。1989年8月1日花蓮氣象測站全名改名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花蓮氣象站[4]。2023年9月改制更名為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花蓮氣象站。 站體結構花蓮氣象站於日治時期成立時,為附屬在花蓮港燈臺之下的氣象觀測機構,當時辦公廳為木造建築。1921年花蓮港測候所成立以後接續花蓮港燈臺測候所之任務,花蓮港測候所當時辦公廳舍建築為木造覆瓦結構[4]。 1951年10月22日之地震造成花蓮測候所建築嚴重毀損[2],除風力塔以外其餘房舍於隔年全部重建,並維持木造結構。1983年6月因應人力及業務增加進行改建,將原木造建築拆除,改為12坪之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1984年11月27日在興建10坪大之簡報室一棟[4]。1986年10月再度因應增設高空探測業務,將既有辦公廳拆除重建為四層樓之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於1987年6月16日竣工驗收啟用[4]。 編制花蓮氣象站目前依照中央氣象署二等氣象站之組織,編制主任1人,職員10人,觀測採二十四小時作業輪班[6]。 觀測項目地面氣象觀測利用地面氣象自動測報系統,每日定時實施氣壓、氣溫、風向、風速、濕度、雲、天氣現象、降水、日射、日照、能見度、蒸發量、地溫等氣象要素觀測,其中除了雲、天氣現象、蒸發量及地溫為人工觀測外,其他項目均採自動化觀測,並經由氣象局內部網路系統,將蒐集資料及每小時電碼回傳局本部,以供天氣預報及分析之需要,同時透過查詢工作站方式統計氣候資料[6]。 高空氣象觀測1987年8月1日花蓮氣象站裝設MOR-22高空氣象自動測報系統,每日兩次(颱風警報增為四次,或特定需求時增放),探測高空各層之氣象要素;電腦處理各項觀測資料,自動繪製P-T圖及高空風圖,亦立即編輯高空氣象電碼,藉由氣象署內部網路系統,回傳署本部,並向全球廣播[6]。 東部遙測系統1996年7月起設置東部雨量站、氣象站、中繼站等36個,隨時監控花蓮立霧溪、花蓮溪、秀姑巒溪等流域之降雨資料,透過氣象局內部網路系統傳送回局本部;若遇豪大雨時,可立即通報局本部與消防局等相關單位[6]。 大氣污染觀測花蓮氣象站受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委託,設有放射性污染偵測器,定期將監測之“感應體”回送原能會判讀,同時蒐取氣象站雨水樣品寄送至局本部,以供測析大氣污染程度[6]。 地震觀測SMA1強震加速度儀、A-900強震儀,另於花蓮縣境設區域即時地震站6個,速報強震站12個,遇地震時,立即回傳至臺北的中央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以供研判發布地震消息[6]。 天氣預報以中央氣象署署本部傳輸之天氣圖、衛星雲圖等各項資料,預報花蓮縣各地24小時天氣,並轉報由氣象預報中心、海象測報中心,發布之各類天氣預報及特報、潮汐資料[6]。 參見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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