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垃圾掩埋場
自2005年起推動垃圾強制分類,規定民眾將家戶廢棄物分為資源、廚餘及垃圾等3大類,再分別交由清潔隊回收或清除,部分縣市或地區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措施。[1] 列表以下是台灣各公有垃圾掩埋場共計317處,67處掩埋場尚仍營運使用中,250處屬停用、封閉或復育[1]的列表:
參考資料
參見 |
臺灣垃圾掩埋場
自2005年起推動垃圾強制分類,規定民眾將家戶廢棄物分為資源、廚餘及垃圾等3大類,再分別交由清潔隊回收或清除,部分縣市或地區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措施。[1] 列表以下是台灣各公有垃圾掩埋場共計317處,67處掩埋場尚仍營運使用中,250處屬停用、封閉或復育[1]的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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