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出口
緊急出口(又稱安全門、逃生門、太平門)一詞是指建築物及交通工具內,有一條特別出口作為緊急用途(如火警等)逃生通道,以便民眾快速疏散。 緊急出口必須:
緊急出口通常位於建築物的邊沿位置(例如在樓梯井、迴廊等)。緊急出口的防火門大多設有警報器,防火門上方也會設立出口指示牌。 部份建築物,例如學校,經常以火警演習來學習利用緊急出口逃生。若果人們在火警時知道如何逃生及緊急出口沒有鎖上,便可防止死亡在災難時發生。例如在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中的世界貿易中心,部份在建築物內的緊急出口擠滿人,部份出口則已不慎鎖上。在1981年愛爾蘭Stardust夜總會火警及2006年莫斯科醫院火警中,緊急出口已上鎖及大部份窗戶已堵塞。 在不少國家,均規定所有新建成商業樓宇務須設有易於辨識的緊急出口。舊建築物則必須改善火警逃生裝置。部份國家因緊急出口不符合標準,引致火警造成嚴重傷亡。 平面圖出口路徑在不少地方,辦公室大樓會有平面圖展示出口的位置。出口路徑以紅色表示,普通走廊以黑色表示。[來源請求]不幸地,色盲人士通常無法識別顏色。 緊急出口的問題有時,緊急出口會因為種種原因,例如保安、疏忽等而被鎖上或阻塞[2],令緊急出口形同虛設。為了避免這個情況,各地的消防當局經常會以不同的方式,例如廣告、海報等,教導民眾需要保持緊急出口開放與暢通。 出口指示牌良好設計的出口指示牌必須有效地作為緊急出口用途。在美國出口指示牌通常以大字體「EXIT」字樣顯示,以紅色或綠色為主(詳情會視乎各地方之法規而定)。有些出口指示牌則會以箭頭展示位置[3]。而在歐盟,出口指示牌須展示圖案來清晰表達意思。 出口指示牌的規定香港在香港出口指示牌須按照《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所訂明的規定安裝。如有某些位置不容易看見出口指示牌,便須在該等位置裝設足夠的方向指示牌,以顯示通往出口的路線。 顏色在香港1964年至1982年的《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4],並無提及樓宇須裝置逃生出口指示燈,亦無對逃生出口指示燈之顏色作任何指引,故香港當時的出口指示牌多為紅色「出路」牌。至1987年《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5],則首次指出傳統的紅色底﹑白色字(或相反)出路指示牌並不太適合於察看,因此建議樓宇改用綠/藍/紅/黃底白字(或相反) 或是用黃字黑底/黃底白字作緊急出口指示。1990年的《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6]為符合英國等國際標準,下令香港樓宇出口指示牌改用綠字白底/白字綠底/綠字黑底作出口指示牌標準。消防處於2000年4月12日發出通函2/2000 號[7]決定把綠色/黑色顏色配搭從出口/方向指示牌的色碼中刪除。並給與寬限期,截至2000年10月1日為止。其後,綠色/黑色顏色配搭將不符規格,因此香港的出口指示牌規格已基本上統一。 字體指示牌須印有「EXIT 出口」字樣,字體高度不少於 125 毫米。英文字形應為 「Helvetica」或「Marigold」或「Modified Garamond」。至於中文字體的筆畫,豎筆不得幼於15毫米,橫筆不得幼於10毫米。 「人像跑」圖案樣式以配合國際趨勢,香港消防處消防安全標準諮詢小組成立了工作小組,研究如何在香港推行圖形符號出口指示牌。經詳細研究,由2008年起,香港消防處發出通函第 5/2008 號[8]公布於2008年9月1日起接納出口指示牌可採納「人像跑」圖案代替文字設計的指示牌。建築物可採用白底綠圖案或綠底白圖案及尺寸不少於 125 毫米 x 125 毫米並符合國際標準ISO / BS 5499 的圖形符號出口指示牌。 台灣
歐盟
北京市根據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1024—201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含地下室的多层单元式住宅除外。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面板尺寸及选择应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 的要求。施工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和有关标准的要求。每年应至少进行 1 次应急时间检查,每月应至少进行 1 次功能检查,还应检查其声光报警功能,做记录并存档备查;有损失、损坏或不能继续使用的标志,应及时 更换,检查范围为全数检查。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增设消防疏散导流标志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要求
下列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蓄电池组的初装容量应保证初始放电时间要求
交通工具緊急出口在飛機上,除了登機、下機所使用的出入口外,還有多個逃生用出口,出口裝有充氣滑梯可讓乘客及機組員快速的逃生,機艙內走道會有發光標示指引乘客逃生路徑。逃生口的座位通常只允許有意願且身體狀況許可,可協助空服員打開逃生門的乘客乘坐,且只能在机场值机时现场选择。在飛機起飛前,都要播放影片或由空服員親自示範以讓乘客知道如何逃生。 鐵公路車輛亦設有逃生用出口,為避免平時遭誤開啟造成乘客摔出車外,逃生門的開門把手通常有玻璃或塑膠板隔絕。另外有可能發生緊急出口因火災或其他原因而無法開啟,車上也會裝有破窗器,敲擊車窗的角落即可將車窗敲破而逃生。
飞机在飞机术语中,“出口”指的是任何一个主要门(机身左侧的登机门和机身右侧的服务门),而“紧急出口”被定义为仅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出口(例如翼上出口和永久武装的出口)。 在早期,紧急出口是飞机天花板上的一个舱口。由于在1928年KLM福克F.III瓦尔哈文坠机事件中,乘客不知道这个紧急出口的位置,一名乘客未能及时逃生而死亡。因此,调查委员会建议在机舱内提高紧急出口的可见性。[9][10][11] 2019年11月,欧洲航空安全局 (EASA)批准了带有双通道疏散滑梯的“Type-A+”出口,使得A350-1000在有四对舱门的情况下,最大载客量从440座增加到480座,而A330-900则可以增加到460座。[1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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