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化學武器組織
禁止化學武器組織(英語:Organization for the Prohibition of Chemical Weapons,縮寫:OPCW),是一個於1997年成立的國際組織[1],總部設於荷蘭海牙,與聯合國密切合作,是為執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而創立的,以實地查察等方式,推行禁用及銷毀化學武器的工作。[3] 2013年10月11日,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公布,「因其對消除化學武器的多方努力」,頒授2013年諾貝爾和平獎給禁止化學武器組織[4]。 成員國所有《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締約國均自動成為禁止化學武器組織成員[5]。只有以色列並非成員國,全因其簽署並未獲得承認。而北朝鮮和南蘇丹則沒有簽署公約[6]。埃及方面表示,若以色列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埃及将会签署禁止化學武器公約[7][8][9]。以色列方面表示,仅当邻近地区全部国家都签署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仅埃及未签署),以色列才会签署该公约[7][10]。 结构包括以下几个机构[2]:
总干事总干事是该组织的领导人,由大会任命产生,至今共有三任总干事,现任者是来自西班牙的费尔南多·阿里亚斯[11]。
總幹事的任期為4年,但第一任總幹事何塞·毛里西奧·布斯塔尼在其第二任期中只任職了一年左右。這是因為成員國對布斯塔尼缺乏信心,所以致使他被解僱。[15][16]成員國美國指出布斯塔尼共有三個原因讓成員國對其失去信心,分別是:「兩極化和對抗性的行為」、「管理不善」和「在禁止化學武器組織中倡導不合時宜的職位」。[17] 可是,解僱隨後被國際勞工組織行政法庭確定為不當的,並要求禁止化學武器組織賠償布斯塔尼50,000歐元作為精神損害賠償、給予他第二任期的所有工資、並代他交付法律費用。[18] 與聯合国的關係此組織並非聯合國的下屬機構,但與聯合國在政策和實際問題上合作。於2000年9月7日,禁止化學武器組織和聯合國簽署了合作協議。該協議列出了他們將會合作的項目。[19]自此,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的調查員便可用聯合國通行證到達目標國。[20]同時,联合国区域集团亦會監管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的執行理事會,並提供非正式的討論平台。[2] 2013年諾貝爾和平獎2013年,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獲頒諾貝爾和平獎[21],表彰其「對消除化學武器的多方努力」[4]。在官方公佈得主的1小時前,挪威廣播公司就已經洩漏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獲獎的消息了[22]。 授獎獻詞的用語極具針對性,包括「最近在敘利亞发生的事件中,化學武器再度被滥用」「尤其是美國與俄羅斯,沒有遵守於2012年4月的最後期限前銷毀WMD的規定」[23][24]。此次授獎,顯然是對國際危機的及時回應。[3][25][26][2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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