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瓶
燃烧瓶(俄语:Кокте́йль Мо́лотова,意为“莫洛托夫的鸡尾酒”),又称燃烧弹、汽油彈,是游击队等非正規部隊,以及街頭抗爭群眾的常用武器,有些罪犯也會以它來縱火。军方亦有采用,不同于制式武器凝固汽油弹。 名称和历史燃烧瓶的外文原名「莫洛托夫鸡尾酒」(Molotov Cocktail),得名自苏联外交人民委員(外交部長)维亚切斯拉夫·米哈伊洛维奇·莫洛托夫[1]。 二次大戰時蘇聯入侵芬蘭爆发苏芬战争,芬蘭士兵無論是参战人數或是裝備水平皆處於下風。在冬季遊擊戰期間,面對紅軍的坦克,由於芬蘭軍戰防炮數量極度不足,因此大量使用發明於西班牙內戰的武器燃烧瓶。以玻璃瓶等容器盛裝汽油、磷、鋁、機油等助燃劑的燃燒瓶,對蘇軍陣地與車輛造成極大損害。 由於战争中,苏联轰炸机曾用燃烧弹轰炸芬兰的城市和平民目标,殺死大量平民,遭到世界各國的強烈譴責。面对国际社会的指责时,苏联外长莫洛托夫宣稱苏联飞机没有向芬兰人民扔下炸弹,而是去貧民區為貧苦的芬蘭人民空投麵包[2]。这一可笑的谎言被当时在轰炸现场的外国使团和新闻记者所揭露,芬蘭軍民便將苏联投下燃烧弹謔称为“莫洛托夫的面包篮”。由於此燃燒瓶多以酒瓶為容器,随后并将他們準備的這種小型的燃烧彈稱為「回敬莫洛托夫的雞尾酒」,用來回敬蘇聯投下的“面包篮”[3]。芬蘭軍方在之後持續的戰事中大量生產燃烧瓶應對蘇聯坦克大軍,以手或掷石器投擲。 而被稱作「雞尾酒」的原因是汽油彈內能夠混合不同物料以應對不同狀況,與雞尾酒混合各式酒品的原理相同。 成份燃燒瓶的主要構造為:玻璃瓶,瓶內裝有半滿的易燃液體,例如煤油、或三分之二的汽油與三分之一的油混合而成的液體或酒精(甲醇或乙醇);瓶口以軟木塞或塑膠、橡膠、電線膠帶、牛皮膠帶等不透氣塞堵住;瓶口上紮上布塊作引燃。 使用之前把布塊沾透易燃液體,點燃布塊後把瓶拋出。玻璃瓶撞擊目標破裂,易燃液體傾倒在目標之上,被火點著燃燒,可造成一定的阻絕及殺傷能力。 燃燒瓶的原理跟正規軍隊使用的燃燒彈基本相同;兩者都是以汽油混合使汽油變稠的物料。 发明与发展燃烧瓶实际上在西班牙内战时期就已出现。当时内战交战双方即使用燃烧瓶获得部分成功。 二次大戰中參戰各方都有使用燃烧瓶作為防守的武器,它對於阻擋輕型坦克特別有效。 坦克車的底部往往是防禦最薄弱的,當燃烧瓶在坦克的尾部燃燒時,可能令坦克的油缸爆炸。部分蘇製坦克設有外挂油箱,很容易被从外面打开后点燃。當游擊隊在近距離以燃烧瓶快速突擊,坦克車的靈活性不足應付,於是陷入被動。這亦是燃烧瓶在當時能成為成功武器的原因之一。 1948年以阿戰爭中的以色列及1956年匈牙利革命中的匈牙利羣眾,都曾成功使用燃烧瓶阻止敵人裝甲兵的前進。 2019年香港的反送中游行當中,亦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掷汽油彈及其他爆炸品。[4][5]其中在11月17日香港理工大學衝突當中,警方一架銳武裝甲車被投擲大量汽油彈而起火[6][7],事後需要用拖車拖走,目前狀況不明。 2022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當中,俄羅斯軍隊進攻乌克兰首都基輔時,烏克蘭國防部亦在推特上呼籲基輔市民協助製作汽油彈,並用於阻擋俄軍坦克。[8] 相关国际法规《特定常規武器公約》第三議定書第二條:
相关法律在世界大部分的地區,製造及持有燃烧瓶都是違法的。使用燃烧瓶更可能會被控傷人、縱火、誤殺、謀殺等罪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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