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兰生焦兰生(1962年5月—),男,汉族,河南长垣人,生于甘肃兰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毕业于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曾任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阳江市委书记。 生平1982年8月,任中国有色金属三建公司技术员、副厂长、经营部副主任。1988年12月,任珠海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处(特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副科长、科长、副总经理(其间:1993年6月任珠海铁路有限公司董事,派往广珠铁路有限公司任董事)。 1993年10月,任珠海市市政基础设施土地开发管理中心副主任。2001年3月,任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局长。2004年5月,任珠海市临港工业区管委会主任、书记。2006年8月,任高栏港经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中共南水镇委书记。2008年7月,任中共斗门区委书记。 2011年12月,任中共珠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4年1月,任中共阳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珠海对口帮扶阳江指挥部总指挥。 2016年4月,任中共中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5月任市长[2]。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3]。 2018年10月,任中共阳江市委书记[4]。2019年1月当选阳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21年5月8日,不再擔任中共阳江市委书记[5],改任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2年11月7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6]。 2023年2月10日,被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23年2月24日代表资格终止[7]。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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