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霖乾隆三十一年(1764年)丙戌科进士,授户部主事,後迁郎中。外授湖北安襄郧道,乾隆五十年七月(1785年8月)任湖南巡抚。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累迁福建巡撫,主要從事福建之軍政事務。任内不恤民事,漳州、泉州水灾,米价腾贵,民不聊生,置若罔闻。与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共同贪纵不法,索贿受馈,即福建大獄案。被参劾后,与伍拉纳被逮送京,乾隆六十年(1795年),论罪斩决。抄家,得金七百两,银二十八万多两,田舍值六万。 參見延伸阅读[在维基数据编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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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霖乾隆三十一年(1764年)丙戌科进士,授户部主事,後迁郎中。外授湖北安襄郧道,乾隆五十年七月(1785年8月)任湖南巡抚。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累迁福建巡撫,主要從事福建之軍政事務。任内不恤民事,漳州、泉州水灾,米价腾贵,民不聊生,置若罔闻。与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共同贪纵不法,索贿受馈,即福建大獄案。被参劾后,与伍拉纳被逮送京,乾隆六十年(1795年),论罪斩决。抄家,得金七百两,银二十八万多两,田舍值六万。 參見延伸阅读[在维基数据编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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