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英:Department of Education, Taoyuan),簡稱桃園市教育局,是桃園市政府一級機關。
歷史
- 1950年,桃園縣設縣,桃園縣政府教育科下設中等教育股、國民教育股、社會教育股。
- 1968年,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實施,桃園縣政府教育科改為桃園縣政府教育局,下設學務管理課、國民教育課、社會教育課、體育保健課、人事課。
- 2008年,依《地方制度法》修正條文規定,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改為桃園縣政府教育處,下設教育設施科、創新發展科、學務管理科、終身學習科、數位教育科、體育保健科。
- 2011年桃園縣升格準直轄市,桃園縣政府教育處改為桃園縣政府教育局,下設中等教育科、國小教育科、特殊及幼兒教育科、終身學習科、體育保健科、教育設施科、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督學室。
- 2012年7月1日,桃園縣政府教育局裁撤特殊及幼兒教育科,增設特殊教育科、幼兒教育科。
- 2014年桃園縣改為桃園市,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改為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增設學輔校安科、資訊及國際教育科。
- 2017年,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增設高級中等教育科,裁撤督學室,學輔校安科更名為學輔校安室,中等教育科更名為國中教育科,資訊及國際教育科更名為資訊及科技教育科。
組織編制
局本部
- 局長(1人,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
- 副局長(2人,簡任第十一職等)
- 主任秘書(1人,簡任第十職等)
- 專門委員(2人,簡任第十職等)
- 科長(9人,薦任第九職等)
- 主任(1人,薦任第九職等)
- 秘書(2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 督學(6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 專員(9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 技正(1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 股長(16人,薦任第八職等)
- 科員(41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技士(6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管理師(1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營養師(2人,師(三)級)
- 助理員(18人,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技佐(2人,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助理管理師(1人,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辦事員(4人,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書記(2人,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學輔校安室
- 主任(1人,薦任第九職等或上校)
- 專員(1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中校、上校)
- 股長(1人,薦任第八職等或中校)
- 科員(4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或中尉、上尉或少校)
- 助理員(2人,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書記(1人,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業務單位
- 高級中等教育科
- 國中教育科
- 國小教育科
- 幼兒教育科
- 教育設施科
- 體育保健科
- 終身學習科
- 特殊教育科
- 資訊及科技教育科
- 學輔校安室
輔助單位
附屬機構
管理學校
根據2013年度資料顯示:
- 國民小學:189間,班級數約5500班,學生人數約十四萬四千人
- 公立國民小學:185間(約98%)
- 私立國民小學:4間(約2%)
- 國民中學:57間,約2500班,學生人數約七萬五千人。
- 高級職業學校、高級中學:27間,約1700班,學生人數約七萬八千人。
- 市立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7間(約26%)
- 國立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6間(約22%)
- 私立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16間(約52%)
- 大專院校:15間,約430班,學生人數約十二萬人。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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