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魁
林魁(1476年—?),字廷元,福建漳州府龍溪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詩人。 生平家贫好學。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會試第二百三名,二甲第名进士[1][2]。歷官户部主事、员外郎、郎中等職務。當時永壽伯朱德得寵,武宗欲以太平仓赐之,林魁竭力谏阻,乃止。有來自西域的大乘法王侵夺民田四百顷以为寺田,林魁劾其不法,將良田归还於民。正德五年(1510年),出任镇江府知府,正德九年(1514年)十一月升山西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十二年正月考察。後起复雲南兵備副使,十六年(1521年)十一月升广东布政司右参政。不久,以病告歸,終老白石村。 著作林魁工詩,“诗亦俊逸,惟其称心而谈,不免乏锻练之功耳”[3]。有《白石野稿》十七卷。 曾參修嘉靖《龙溪县志》,嘉靖十三年知县刘天授聘請李恺、林启等續修,翌年七月告成。 家族曾祖林瑞瞿;祖父林經畫;父林理中。母施氏。具庆下[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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