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清朝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10月,清朝政府以辽阳州东部、兴京抚民厅西南部、凤凰厅北部,析置本溪县。初由东边道尹公署管辖,后直属奉天府,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直属奉天省。 民国元年(1912年),属奉天省东边道。1928年后,属辽宁省。东北沦陷后,辽宁省复改奉天省,仍隶之。1936年,凤城县的村落划入本溪县。1939年,满洲国政府,以本溪县地析置本溪湖市。1945年9月,冀热辽军区十六军分区部队(中共军队)进驻本溪。同年11月,以本溪县与凤城县地析置赛马县。随着第二次国共内战的展开,其辖区调整频繁。1946年,国民政府占领此地,本溪湖市废入本溪县,置本溪市政府、本溪县政府。本溪县隶属于辽宁省。1948年10月27日,东北人民解放军部队进入本溪境。10月30日,开始总攻,最终在31日,占领本溪全境[1],国民政府对此地短暂的管辖结束。其后,本溪县属安东省。1949年,安东省、辽宁省合并后,属辽东省。 1952年,本溪县废入本溪市。1956年,复设本溪县。1959年,正式隶属本溪市。1989年9月,中国国务院批准,撤消本溪县,设立本溪满族自治县。 注释外部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