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义春秋大義是儒家的基本精神,旨在明辨是非、邪正、善惡、褒貶。春秋,指東周諸侯列國之春秋,為先秦時代各國的編年體史書[1],但各國春秋只載其事而無其義。後孔子以修訂魯國《春秋》為範本,就歷史之事件,言春秋之微言大義,成為儒家六經之一。成書原因據《孟子・滕文公下》說明因孔子周遊列國,見“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恐懼世道衰微而作。司馬遷《史記·太史公自序》中評論道:「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 內涵要旨張其昀在《孔學今義》中,析春秋為「筆法」和「要旨」兩個方面。
相關著作春秋三傳春秋三傳就是註釋《春秋》的書,有左氏、公羊、穀梁三家,稱為“春秋三傳”。 春秋繁露乃漢董仲舒所撰,計十七卷。春秋為解說諸事之意,繁露意指聯貫之象。其力主「三綱五常」之道德觀。 春秋決獄董仲舒等人以《春秋》等儒家經典為指導,組織編輯了《春秋決事比》(又稱《春秋決獄》)。此書收錄232個以《春秋》決案的典型案例,以作為判案的參考依據。 中國人的精神《中國人的精神》(The Spirit of the Chinese People),又名《春秋大義》,是國學大師辜鴻銘的一部英文作品。 参考文献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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