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業
張大業(1530年—?),字原德,號新所,山東德州左衛官籍濟南府陽信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乙卯科(1555年)山東鄉試第七十三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一百十九名,三甲第一百三十六名進士[1][2]。吏部观政,授南京太常寺博士,四十年升户部主事,四十二年升员外、郎中,四十五年升河南府知府,隆慶三年(1569年)闰六月升湖广按察司副使,六年闰二月升本省右参政。 家族曾祖張全;祖父張賛;父張洪,贈南京太常寺博士;母楊氏,贈孺人[3]。弟张守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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