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魯(?—?),字岱東,中國清朝官員,河南陽武人(一說祥符人),監生出身。
曾署台灣府海防捕盜同知,兼攝台灣縣知縣事。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改任諸羅縣知縣。雍正四年(1726年)升台灣府知府,同年兼署彰化縣事。翌年,閩浙總督高其倬參奏,指陳孫魯「雖廉謹有餘,而才具似覺不足,於海外之郡不甚相宜」,之後,奉旨調離台灣[1],並於雍正九年(1731年),再任泉州府知府[2]。
參考文獻
-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学曾等纂,《道光晋江县志·卷之三十四·政绩志》:孙鲁,号岱东,河南阳武人。由监生雍正九年知泉州府。初下车,值科考。闵泉士贫寒,下令童子就试者,自备试卷填名缴府盖印,一切卷票钱悉免之。泉人为勒碑于府照墙之东,曰“士沐新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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