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義歷史
女性主義歷史可以遠遠追溯到很久以前,但是真正引發女性主義運動的論述則大約在18世紀的後期才出現。最早期的女性主義者致力於所謂的「男人問題」,他們批判女人受到限制的角色,但他們不一定認為女人是弱勢的,或者男人該因此受到譴責。 1850年之前西方女性主義思想開始於啟蒙時代的思想家,如玛丽·沃特利·蒙塔古瑪莉·維特雷·蒙塔古(Mary Wortley Montagu)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女士和孔多賽侯爵(Marquis de Condorcet)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提倡女性教育,還有許多自由派思想家,如傑瑞米·邊沁要求在各個方面女人都該有平等的權力。女性專題期刊,也在這個時期開始風行。例如1785年,由女性於荷蘭共和國南方Middleberg一地成立的Natuurkundig Genootschap der Dame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旨在探究自然知識的科學性研究社團。[1]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在1792年所著的《女權的辯護》是最早期明確無誤可被稱得上是女性主義的作品之一,雖然以現代的標準,她拿女人與貴族相比並不恰當,因為貴族的菁英社會地位、嬌貴、脆弱、以及容易在知識與道德上怠惰等等,都不像是現代女性主義者的論調。 19世紀晚期一般認為女性主義運動從18世紀開始,因為當時有越來越多的人相信,女人在法律上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女性主義運動根植於西方,特別是19世紀的改革運動中。組織性的運動則起源於1848年,美國紐約州塞內卡瀑布市(Seneca Falls, New York)召開的第一次女權大會(塞內卡瀑布會議)。 艾米琳·潘克斯特(Emmeline Pankhurst)是英國婦女參政權運動重要領導人之一。她在1903年成立婦女社會政治聯盟(The Women's Social and Political Union, WSPU)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目標為揭露英國社會裡制度化的性別歧視。她們的某些抗議方式,特別是在財物損壞上,違反當時法規,導致成員們重複進出牢獄,這因此引發成員們進行絕食抗議。當時對絕食者的強制餵食方法反而讓這些成員病得很嚴重,使得當時法律體制的殘暴受到社會關注,也因此讓她們的訴求受到更多重視。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當時的政府推出了俗稱的《貓捉老鼠法案》(The Cat and Mouse Act),允許絕食到有生命危險程度的婦女暫時出獄,以後再把她們逮捕回去。 其他值得注意的19世紀女性主義者包括艾瑪·高德曼 , 伊麗莎白·凱迪·斯坦頓和瑪格麗特·山額。 阿拉伯世界的女性主義運動則有埃及法學家卡西姆·阿敏(Qasim Ami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阿敏是阿拉伯女性主義運動之父,他在1899年寫了開拓性的書,《女性解放》(Tahrir al-Mar'a) 。阿敏批判當時的社會習俗,例如多妻制,面紗、或隔離女性制度,譴責這些習俗不符合伊斯蘭教的真正精神。他的作品對伊斯蘭與回教世界的婦女政治運動有巨大的影響,直到今日還被引用。不過,比較不為人知的是那些在阿敏之前,就已經從女性主義角度出發,對他們的社會提出批判的女性。埃及的女性出版打從1892年第一期出刊,就開始提倡類似的主張。而且,比這更早上十多年,埃及、敘利亞、黎巴嫩的男男女女就已經在閱讀歐洲的女性主義雜誌,甚至在一般的出版媒體上討論這些議題與中東世界的相關性。 20世紀許多國家在20世紀早期開始給予婦女投票權,特別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前後。造成這改變的原因說法不一,其中一種說法是戰後由女性自身發起的和平女性運動最終受到政府重視,為自己贏得尊重與合理權益,但也存在企圖對女人在戰爭期間的貢獻表示認可的說法。參戰雙方對戰爭正當性的自我宣傳所造成的影響,也包括在內。例如,威爾遜提出的十四點協議中,自決是構成社會的要素之一,所以對於在現代國家中佔半數人口的女人,男人再也難以忽略女性的投票權。 (參見:婦女投票權) 1920年代對女人來說是個重要的時期,因為他們不只獲得了投票權,也在許多國家得到法律上的認可。不過,在許多國家,女人失去了他們在戰爭時期的工作。事實上,因為保守勢力的反撲,特別是回報戰士的社會壓力,造成女人有些時候得放棄連戰前就已經有的工作,他們被迫讓位給退伍還鄉的士兵。許多女人繼續在藍領階級、在農場上、在傳統女性職業裏工作。女人在某些領域則有大的進展,如護理。 在兩次世界大戰,男性勞動力的缺乏讓女人有機會進入傳統被男性掌握的職業,如軍火、機械工業。女人甚至有了自己的職業女籃聯盟(WNBA)。這展現了女人也能夠作「男人的工作」,而且高度顯示社會依賴她們的貢獻,這個轉變鼓舞女人爭取平等的地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的鉚釘工蘿西的形象廣受歡迎,並且成為新一代職業婦女的象徵。 在一些國家,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的興起,把女權議題推進到追求與男人在經濟上的平等。在這些社會裡面,女人常被鼓勵跟男人一樣平等的參與勞動,雖然她們很少在政治上享受平等的權力,而且常常得面對非常不一樣的社會期待。 某些地區的政權則是積極打壓女性主義和女性解放運動。例如,納粹德國認為理想化的社會該是高度層級化,而且女人該處于從屬男人的地位。在那裡,非常難以進行女權運動。而在其他一些社會則是刻意地限制女人與男人的性別角色,如意大利,和後來的阿富汗。 十九世紀中葉展開的婦女運動通常被稱為第一波,二十世紀西方各國婦女陸續獲得參政權為其主要成就。1960年代晚期以後以批判父權體制,爭取女性身體自主權的行動與論述被歸為第二波。在一些西方國家,女人已經獲得法律上幾乎是平等的地位,第二波女性主義專注於在社會和經濟上獲得全面性的平等。一直到1960年代之前,避孕跟節育幾乎全面受到限制,而這是他們努力的主要方向之一。女性主義希望避孕藥的開發能夠讓它容易越來越普及化。許多人希望這能夠免除女人生育不想要的小孩的負擔:因為他們覺得要達到經濟上完全獨立於男人,就必須能掌控生殖功能。墮胎權(參見:墮胎爭議)也是個主要訴求,但因為對這議題的嚴重社會分歧,這部分比較難達成。一直到今日,墮胎在世界上的許多地區依舊是個爭論中的議題。 許多女性主義者也為改變大眾預想中的女性性行為而奮鬥。因為一般人傾向比較可以接受男人有多數個性伴侶,許多女性主義者鼓勵女人「性解放」,與不只一位性伴侶以歡娛為目的而做愛。到底有多少女人因此改變他們的行為是可爭辯的,因為,第一、許多女人本來就與多數伴侶上床,第二、大多數女人依舊留在以一對一為主的關係裡。不過,似乎很明顯,從1980年代起,女人在性行為上比以前的世代更加活躍。 (參見:性解放運動) 這些在性行為上的發展也引起一些女性主義者的批評。他們認為性解放依舊是以男性宰制,像是男人支持墮胎權並非基於女性權利,而是為了男人方便取得性的利益,且60年代的性解放浪潮中具有認為「女人拒絕性就是性保守(參見:性革命)」的強暴迷思(參見:指責受害人)。他們認為社會上對於色情刊物的正當化,並不是基於女性或同性戀群體的性權利,而是加深男人對女人的性剝削。在1980年代,凱瑟琳·麥金儂和 安德里亞·德沃金因為主張色情刊物侵犯了女人公民權,在女性主義運動中掀起兩極化的爭論,且被同為進步勢力的自由主義陣營大為抨擊。 1991年,安妮塔·希爾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Anita Hill)控訴美國大法官克提名人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性騷擾案,雷貝嘉·沃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becca Walker)在該案聽證會結束後寫下成為Becoming the Third Wave,昭示第三波女性主義的到來, 但女性主義圈內對於它的必要性、用處、主張,看法不一。常被稱為「後女性主義者」的主張則也許可被認為是女性論述,而這種論述是從世上已具有女性平權為出發產生的,而不是為了爭取它產生。 第四波女性主義始於約2012年間的女性權益崛起運動,專注於性別架構的多元交織性和網路媒介的使用。 近期動態與男人相比,世界上許多地區的女人依舊面臨很多問題:在政治上掌握較少的權力,而且常受到社會上密集的壓力、要求他們符合傳統的性別角色。女性主義者還在為這些問題而努力。目前評價最高的努力方向在於生育權,和鼓勵女人參與政治、不論是作為候選人還是選民。在某些方面,女性主義者也往立法努力,例如,保障平等地位的離婚法,保護女人不受強姦與性騷擾的法案。 在阿拉伯和伊斯蘭世界,女性主義運動面臨非常不同的挑戰。例如,在摩洛哥和伊朗,女性主義者的目標是規範個人身分的伊斯蘭法律。根據伊斯蘭法律,婦女再婚便可能失去小孩的監護權,離婚只能由男性提出,在一些國家一夫多妻依舊是合法的。雖然並不直接挑戰伊斯蘭法律,這些在不同伊斯蘭國家的男男女女企圖對宗教文書提供些現代而且女性主義的新解讀。埃及的女性主義婦科醫學家 Nawal al-Sa'dawi 提出的主要批判是依舊盛行的女性性器割除風俗。其他非洲國家的女性主義團體也反對這項風俗。 20世紀後期,女性主義者所面臨的一個問題是種來自內部,對於印象中狂熱女性主義者的強烈反感。這個反動可能是因為一些女性主義者與他們所引導的運動太過顯目(基進、偏激),並且被以偏概全地認為那就是女性主義運動的全部。許多人因此而對認同自己是個女性主義者這件事情,變得非常卻步。在西方世界之外,女性主義常常被跟西方殖民主義和西方文化影響連結在一起,也因此經常被視為不正當的。女性主義團體因此也常常喜歡自稱為「婦女團體」而避免把自己称為女性主義者。 歷史上有名的女性主義者較完整的名單,請參見 著名女性主義者列表
参考文献延伸阅读
外部連結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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