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帝汶婦女
東帝汶傳統上是一個父權社會[1],因此東帝汶女性受到較多的限制。家庭暴力、強姦和性奴隸是東帝汶婦女常見的苦難。 傳統角色東帝汶女性被期望留在家中而不能獨自外出[1][2],而且女性在經濟上依賴於丈夫[3]。 家庭暴力2010年,政府通過了《反家庭暴力法》,開展了一項旨在提高公眾意識的教育活動,但未能保護女性[3]。 女性在控告家庭暴力案件時面臨很多挑戰,譬如:她們在經濟上依賴丈夫,離婚後很難生活下去、社會將家庭暴力視為私人問題、有些女性甚至不知道家庭暴力是犯罪、法院堵塞家庭暴力案件及肇事者的判刑過於寬鬆。 基於這些挑戰,家庭暴力問題仍然普遍存在[3]。 強姦和性騷擾不少東帝汶女性在婚姻或其他親密關係中面臨強姦,更糟糕的是,34%的女性經歷過任何類型的強姦,59%的強姦男性表示他們在青少年時期和青春期強姦女性[4]。 參考資料
其他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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