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行政區劃塞浦路斯共和國有兩級行政區劃,第一級為區(Επαρχία),第二級為市鎮(Δήμος)與社區(Κοινότητα)。[1][2][3] 區塞浦路斯在行政上共分為6個區:尼科西亚区、利马索尔区、拉纳卡区、法马古斯塔区、帕福斯区與凯里尼亚区。1974年土耳其入侵塞浦路斯並佔領塞浦路斯北部後,塞浦路斯共和國失去凯里尼亚区全境、法马古斯塔区的大部分、尼科西亞區的大部分與拉納卡區的小部分的控制權。[3] 各區均由地區管理局(Επαρχιακές Διοικήσεις)管理,並由行政官(Έπαρχος)領導。所有行政官均為高級公務員,隸屬於內政部。[3] 二級行政區塞浦路斯第二级行政区划单位有两种类型:市镇和社区,分别据单独的法律来管理。市镇是城区和旅游度假区的地方政府形式,社区则是乡间地区的地方政府形式。[4] 市鎮市鎮是塞浦路斯的第二級行政區劃之一。塞浦路斯現有39個市鎮,根據《1985年市镇法令》(Δήμο νόμο του 1985)運作。市長與市議會由公民經市镇選舉直選產生,任期5年。[5]。 1974年土耳其入侵塞浦路斯並佔領塞浦路斯北部後,塞浦路斯失去9個市鎮的控制權。該9個市鎮的市政機關不再行使其一般權責,惟其法律地位仍得以保留,並在塞浦路斯共和國控制區設置流亡機構。[6] 社區社區是塞浦路斯的第二級行政區劃之一。今天,塞浦路斯現有576個社區,根據《1999年社區法令》(Κοινοτήτων νόμο του 1999)運作。各社區由社區委員會(Κοινοτικών Συμβουλίων)管理[7][8]。各社區委員會的領導人稱為社区长官(Κοινοτάρχη)[7]。 1974年土耳其入侵塞浦路斯並佔領塞浦路斯北部後,塞浦路斯失去172個社區的控制權。該172個社區的行政機關不再行使其一般權責,惟其法律地位仍得以保留,並在塞浦路斯共和國控制區設置流亡機構。[7] 兩個或以上的相鄰社區可申請合組社區集體(Σύμπλεγμα Κοινοτήτων)[7]。任何社区经过地方公投且经内阁批准后可以成为市镇,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人口数量超过5000人,或者其经济资源能够支持市镇运作[4]。 分區、堂區與定居點市鎮可下分為分區(Συνοικία),分區可再進一步下分為堂區(Ενορία)與定居點(Οικισμος)。[1][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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