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專區嘉兴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浙江省北部。 历史1949年置,专员公署驻嘉兴市。辖嘉兴、湖州2市及嘉兴、平湖、桐乡、海宁、崇德、嘉善、吴兴、长兴、德清、海盐10县。 1953年,原临安专区所属临安、余杭、孝丰、武康、於潜、安吉、昌化7县划入嘉兴专区;嘉兴、湖州2市改由省直辖。1954年,将於潜、昌化2县划归建德专区。嘉兴专区辖15县。 1957年,将临安、余杭2县划归建德专区。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嘉兴、湖州2市及原建德专区所属临安、昌化2县划入嘉兴专区;专区辖县调整如下:
调整后,嘉兴专区辖2市、10县。 1959年,专员公署驻地由嘉兴市迁至湖州市。1960年,撤销昌化县,并入临安县;将临安县划归杭州市。专区辖2市、8县。 1961年,恢复嘉善、海盐2县。1962年,撤销嘉兴市,并入嘉兴县;撤销湖州市,并入吴兴县。专区辖10县。 1973年,撤销嘉兴专区,改置嘉兴地区。1983年10月,撤地建市建湖州、嘉兴两个省辖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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