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繼祿
唐繼祿(?—?),字子崇,號孟玜,直隸松江府上海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應天府鄉試第五十一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三名,三甲第二百零二名進士[1][2]。礼部观政,授浙江遂安知县,三十六年八月选授广东道試御史,三十七年二月實授御史。四十年五月以旱霾为灾,条上修省十事,四十一年正月主持京察,四十四年十二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四十五年闰十月升左寺丞,隆慶元年(1567年)二月升本寺右少卿,四月升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二年二月升右副都御史、总理河东盐运司陕西花马池四川提举司、兼理宣大山西陕西四川等处盐屯。七月以疾乞假归乡。 家族曾祖唐瑾(弟唐瑜);祖父唐欽,號隴西;父唐激,字世揚,號橘泉;母楊氏(?-1570年),封太恭人[3]。兄唐继爵,御医。弟继俸、继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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