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儒
凌儒(1519年—?),字真卿,號海樓,直隸揚州府泰州人,民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十四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五名,三甲第一百四十八名進士[1][2]。都察院观政,授江西永丰知县,三十六年八月擢拔為河南道試御史,三十七年二月實授,奉命监督蓟鎮边防工事,三十八年巡盐两浙。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正月,请革虚冒之兵,举荐吉水罗洪先等人,皇帝厌恶他市恩卖直,无故奏扰,被下令杖打六十,废黜为民。晚年告歸鄉里,熱心公益,造福桑梓。著有《旧业堂集》10卷。 家族曾祖凌振芳;祖父凌奇;父凌可,號西橋主人;母周氏。重庆下。兄凌仁、凌儀。弟凌任[3]。兄凌仁、凌儀,弟凌仕(生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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