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爵汽車
品爵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係一家僑外資的私人公司,在2000年由美國福特汽車轉投資成立,為日本馬自達等汽車品牌之臺灣總代理;不過2014年7月1日馬自達另行在臺成立臺灣馬自達汽車,其在臺代理權轉移至後者。2017年7月17日品爵汽車申請解散。 簡介1960年代馬自達的臺灣授權代理商為「進輪貿易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福特六和汽車接手馬自達代理權後,受限於進輪貿易已經註冊一家「馬自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屬於福特六和子公司的品爵汽車[2]習以「MAZDA Taiwan」對外自稱。不過,馬自達在臺的國產化車款皆由福特六和組裝製造。2011年8月1日,品爵汽車原營運長朱梅君升任執行長,同時她也是臺灣車壇首位女性執行長[3]。 由於福特汽車麾下擁有富豪、捷豹、路虎、林肯、水星等汽車品牌,原本品爵汽車還負責前述品牌在臺灣的進口、行銷業務;但隨著2008年金融海嘯對福特汽車的打擊,同年3月印度塔塔汽車收購捷豹和路虎、2010年3月中國吉利汽車收購富豪,故捷豹、路虎改由九和汽車操作,富豪則由國際富豪汽車負責。2010年福特汽車對馬自達的持股比例從11%降至3.5%,加上前者近年致力推行「One Ford」策略,期望以全球性戰略車款達到全球產品線及生產模式標準化;後者則研發Skyactiv技術以突破現境,兩家車廠在新車款的共用技術與元件已逐漸減少。因此兩家車廠漸行漸遠,2012年8月馬自達退出美國密西根州的AutoAlliance International車廠的生產線;同年9月,中國長安福特馬自達汽車宣告拆夥,各自成立長安福特汽車和長安馬自達汽車。2014年7月,馬自達另行在臺灣成立子公司「台灣馬自達汽車」,並收回臺灣代理權[4]。不過福特六和仍繼續組裝製造馬自達3和馬自達5等車款[5],直到2016年6月30日宣佈停產[6];2017年7月17日品爵汽車向主管機關申請解散。 爭議廣告不實2002年9月開始在臺灣上市的第一代馬自達6,由於品爵汽車在網頁廣告與產品型錄上宣稱通過「NCAP新車碰撞測試四顆星評價」,但受測車款配備了五個安全氣囊,在臺銷售的配備卻只有二個。因此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根據《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1條前段規定,處以新臺幣156萬元罰鍰[7]。 2011年臺北車展事件2011年12月30日,有民眾赴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參觀2011年臺北車展時,在馬自達攤位被三和汽車[8]女業務員闔上行李廂蓋時不慎打中頭部。該民眾與現場負責人理論過程中,遭到部分人員以差勁語氣威脅及嘲諷,於是將雙方爭吵過程錄下上傳至YouTube(參看該段影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事後三和汽車總經理陳貽彬發出聲明並向該民眾致歉,且表示嚴懲相關失職人員;同時日本馬自達官方也在臉書上致歉,並表示將對此事件做出釐清,給臺灣民眾一個交代。 內部連結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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