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

和尚梵語upādhyāya巴利語upajjhāya),佛教術語,又作和上和闍和社殟社鶻社烏社鄔波馱耶摀波地耶優婆陀訶郁波第耶夜。意譯親教師力生近誦依學大眾之師。在藏传佛教中称堪布堪钦。與其他教派共用的有:大師、法師、師傅、師父。

佛教出家众出家時的親近師,即稱為「和尚」,又稱親教師和尚授戒師阿闍黎意義相近,一位比丘有一位“和尚”,與兩位“阿闍黎”,分別授予他十戒具足戒,這位比丘是其“和尚”的法統繼承者。後世佛教沿用為弟子對師父之尊稱,又用以指稱德高望重之出家人,或用以稱呼寺院的住持方丈。

漢族社會習慣上,把佛教男性出家眾比丘)较不严谨地通稱為“和尚”,與沙門出家人的意義相近,女性出家眾(沙彌尼式叉尼比丘尼等)則通稱為尼姑,但尼姑一詞往往被佛門中人被視為差別用語

術語釋義

梵文“摀波”(upā)意思為「近」,“地耶”(dhyāya)意為「讀」,因此鄔波地耶的原義是「弟子所親近習讀的尊師」。慧琳一切經音義》認為,印度方言稱摀波地耶為殟舍(Khosa),自西域傳來中國之後,輾轉譯為和尚[1]南宋法雲所著《翻譯名義集》,認為和尚一語乃西域語之轉訛,如龜茲pwājjhaw等之誤轉[2]

鳩摩羅什譯為“力生”,意指弟子所皈依學習而生道力之師,但流傳不廣。漢語翻譯中,原就有棄繁就簡的傳統,能夠貼近漢語原有使用習慣的譯語也較容易流行。漢語習慣雙音節的名詞,摀波地耶為四音節,在發音習慣上不如「和尚」二字方便。歷史上,有人望文生義,將“和上”拆分誤解作“和中最上”;將“力生”誤解作“弟子道力,借教生成”;另外還有人將印度世俗稱謂“烏邪”(博士)認為是“烏社”的異譯。這些都是不正確的。[3]

大智度論》卷十三載,沙彌沙彌尼出家受戒法,應求二師,一為和上,一為阿闍梨。和尚為出家師,阿闍黎為授戒師[4]

民間通稱

和尚本意原不同于僧伽比丘沙门,而在近古和近现代,「和尚」成了男性僧伽的统称。和尚在漢語字面中有「和睦尚賢」的意義,故較為漢地所接受。明朝李卓吾在《玉簪記》認為:「千里相聚曰和,父母還拜曰尚。」這即是以漢字字面來解釋的典型。漢傳佛教中,又稱寺院的住持方丈為和尚。在藏傳佛教之四種階位中,以和尚堪布)為最上之第四位,其權力僅次於達賴喇嘛班禪喇嘛,住持諸大寺。日本佛教僧官階位中,有大和尚位和尚位等稱呼,後則轉為對高僧之尊稱。[5]

出家的和尚要受各种戒律的約束,不能飲杀生結婚生子等。三餐方面,一般汉传佛教和尚還必須素食南傳佛教藏傳佛教不禁。日本佛教大多數門派則在明治維新之後出家戒遭受破壞,因此可見到僧侶娶妻、飲酒。[6]但是,並不是所有日本僧侶皆是如此,直至今日,仍有部分僧人依然嚴守出家戒,不娶妻生子、不酒不肉。

註釋

  1. ^ 唐慧琳《一切經音義》卷22:「和上,案五天雅言,和上謂之塢波地耶。然其彼土流俗,謂和上、殟社。于闐、疏勒,乃云鶻社。今此方訛音,謂之和上。雖諸方舛異,今依正釋。言塢波者,此云近也。地耶者,讀也。言此尊師為弟子親近習讀之者,舊云親教是也。」卷65:「和上,經中或作和闍,皆訛也,應言鄔波弟邢。此云近誦,以弟子年小,不離於師,常逐常近,受經而誦也。又云,鄔波拕邪,此云親教。舊譯云:知罪、知無罪,名為和上也。」
  2. ^ 法雲《翻譯名義集》:「和尚,或和闍,《羯磨疏》云:『自古翻譯多雜蕃胡,胡傳天語,不得聲實,故有訛僻』。傳云:『和尚,梵本正名鄔波遮迦。傳至于闐,翻為和尚。傳到此土,什師翻名力生。《舍利弗問經》云:夫出家者,捨其父母生死之家,入法門中,受微妙法。蓋師之力,生長法身,出功德財,養智慧命,功莫大焉。』又和尚,亦翻近誦,以弟子年少,不離於師,常逐常近,受經而誦。《善見》云:『和尚,外國語。漢言,知有罪知無罪也(《明了論本》云:優波陀訶,翻為依學,依此人學戒定慧故,即和尚也)』。義淨云:『鄔波陀耶,此云親教師,由能教離出世業故。故和尚有二種。一親教,即受業也。二依止,即稟學也。《毘奈耶》云:弟子門人,纔見師時,即須起立。若見親教,即捨依止』。」
  3. ^ 佛教出家人的称谓, 上海社會科學哲學研究所, [2018-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2) 
  4. ^ 大智度論》卷13:「云何沙彌、沙彌尼出家受戒法?白衣來欲求出家,應求二師:一和上,一阿闍梨。和上如父,阿闍梨如母;以棄本生父母,當求出家父母。著袈裟,剃除鬚髮,應兩手捉和上兩足。何以捉足?天竺法以捉足為第一恭敬供養。阿闍梨應教十戒,如受戒法。沙彌尼亦如是,唯以比丘尼為和上。」
  5. ^ 四分律卷三十三、卷三十九、根本說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卷一、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宋高僧傳卷三、玄應音義卷八、翻譯名義集卷四、慧琳音義卷十三、禪林象器箋稱呼門
  6. ^ 鄭熊所撰《番禺雜記》,謂“粵省中部之僧侶有妻室者,稱為火宅僧”;又引述宋代陶穀所撰之《清異錄》,謂“僧侶之妻,稱為梵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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