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遠東戲院
北斗遠東戲院位於臺灣彰化縣北斗鎮,為彰化縣的文化資產[1]。該戲院相對於當地在日治時期已有的「北斗戲院」[註 1],被稱為「新戲院」[1]。而在1950、1960年代,遠東戲院是北斗地區重要的休閒娛樂場所,但隨著電視普及,使得戲院經營日漸困難而歇業[註 2][2]:223。 沿革遠東戲院所在地在過去曾是北斗望族許家的花園「梅亭」,秀才許從龍在裡面建有一座「鵲館」,於其中授課講學[1]。後來因為北白川宮能久親王在1895年10月6日於此處住過,該地在昭和十三年(1938年)被改建成公園並立紀念碑,並被附近居民稱為「御遺跡地」[2]:117[1]。 二次大戰後的民國41年(1952年),第三屆鎮民代表會代表們倡議在「御遺跡地」興建劇場[2]:117[1]。而後在民國43年(1954年),北斗鎮公所同意此倡議[1]。到了民國45年(1956年)12月,戲院落成並命名為「遠東戲院」[2]:117[1]。而當時戲院分成10股,1股5萬,北斗鎮公所有2股,另外8股為民間股東所有[註 3][2]:117[1]。 2014年11月彰化縣八卦山文化協會向文化局提報歷史建築,2016年7月列為縣定古蹟,北斗鎮公所不服提起行政訴訟,2018年10月,北斗鎮公所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後,遭宣判駁回上訴,北斗鎮公所敗訴,全案定讞,遠東戲院的古蹟身分獲得最後的確認。[3] 註釋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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