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9°53′50″N 116°43′21″E / 39.8971548°N 116.72261972°E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历史沿革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其中规定:“县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它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1]。 1979年12月7日至13日,北京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贾庭三当选为主任。办公厅设在北京市台基厂大街8号院[2]。 机构设置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有以下机构:
历届组成人员第七届
第八届
第九届第十届
第十一届
第十二届
第十三届
第十四届
第十五届
第十六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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