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型驅逐艦
初春型驅逐艦(日文:初春型駆逐艦/はつはるがたくちくかん,英文:Hatsuharu class destroyer),是大日本帝國海軍的驅逐艦,繼吹雪型驅逐艦後的主力驅逐艦,但在排水量受限制的船體上搭載相對過重的武裝,重心過高導致復原性不足,海軍發生事故之後調查各艦發現這型號存在設計不良的問題,在建造了6隻後緊急中止。 概要倫敦海軍條約在1930年各國簽訂的倫敦海軍條約中,有一條為「在驅逐艦當中,噸位超過1,500噸的驅逐艦不得超過驅逐艦總數的16%。1930年4月1日前完工或在建的驅逐艦不受此限制,但是在噸位超過1,500噸的驅逐艦比例削減到16%之前,不得再建造此規格的新驅逐艦。」這意味著日本無法再增建和1,680噸的吹雪型同等級大小的驅逐艦。為此海軍提出了新設計,噸位縮小為1,400噸,航速36.5節,搭載了12.7公分砲5門,1座連裝砲塔和1座單裝砲塔以階梯式配置在艦首,1座連裝砲塔在艦尾,3座3連裝魚雷發射管同樣也採階梯式,第3號魚雷發射管高出一段,總共9門魚雷發射管,加上首次裝備的魚雷次發裝填裝置,武裝幾乎不輸吹雪型的新型驅逐艦-初春型,在第一次海軍軍備補充計畫中預定建造12隻。 友鶴事件和吹雪型相比,初春型船體大小和吃水都較小,船體為了減輕重量也盡量輕量化,但搭載的武裝卻未減少,加上大型化的上層結構,必然導致的結果便是重心過高、安定性不佳和復原性不足,這些問題在初春型完工後開始浮現,1號艦初春在公試時即發現船身只要傾斜超過38度就會有無法扶正直至傾覆的危險,2號艦子之日在全速迴轉時傾斜度也高達27度,因此2艦一起舉行完工儀式後便開始進行改善工程。而此時卻又發生了友鶴事件,事件後海軍了解必須徹底解決問題,初春型在建造6隻後中止進行改裝,第7號艦經過重新設計後成為白露型。 改裝改裝後的初春型航速從36.5節降到了33.3節,武裝方面取消了階梯式的配置,撤去了第3號魚雷發射管,從原本的3連裝3座(9門)減為了2座(6門),艦首單裝的第2砲塔移到艦尾和第3砲塔同樣高度的位置,上層結構縮小,增加壓艙重量使重心下移。另外在第四艦隊事件後還加強了船體強度。 改初春型1號艦初春完工後問題浮現,此時還在工程初期階段的5、6號艦有明和夕暮即針對問題修改了設計,因此也有人將其稱為改初春型。 同型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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