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小時工作制
六小時工作制是一種有關勞動時間的提案,主張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六小時。這個工作時間比普遍採用的八小时工作制要短。縮短工作時間的提案除了六小時工作制外,還有每週工作四天的四天工作制,一般認為六小時工作制比四天工作制要好[1]。 各地情况澳大利亚芬兰挪威瑞典瑞典曾數次小規模的實施六小時工作制,包括私人公司以及公營機構[5]。在哥德堡曾進行一項實驗,有七十名護理師在十八個月內進行六小時工作制,結果病假人數減少,健康的自評情形比較好,生產力也提昇了,但整体开销仍上升了1200万瑞典克朗[6]。不過反對者認為病假比例減少的程度不大,而耗費的成本很高,後來此計劃沒有繼續[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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