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街道公明街道是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下辖的一个街道,原屬宝安区。现辖区总面积23.6平方公里,下辖公明、李松蓢、上村、下村、西田等5个社区[1]。2011年总人口9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6万人。 历史地名起源“公明”一词取自该地早期的旧墟市——公明墟 明清时期在现今光明区先后建有周家村墟、白龙岗墟、永长墟、丰和墟等。1929年,在楼村武举人陈凯臣、合水口村麦晓孙的倡议下,在合水口与上村交界处建公平墟,1931年正式命名为“公明”墟,取“公道光明”之意而由此得名。[2] 行政沿革1950年,属宝安县第四区。 1958年10月,与光明农场一起组成光明人民公社。 1959年4月,并入松岗人民公社。 1961年7月,分出成立公明人民公社。 1983年7月,撒社建区。 1986年10月,成立公明镇。 2004年7月1日,深圳推进城市化改革,公明镇改为公明街道。 2007年5月31日,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宣布:成立光明新區,名义上属宝安区管辖,管轄公明、光明兩個街道。 2016年8月31日,从原公明街道内析置马田街道,新湖街道。[3] 2018年5月2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行政区光明区[4]。同年9月19日正式挂牌[5]。公明街道属其管辖。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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