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为陳昌言的其他人物,請見「
陳昌言」。
关于名为陈德夫的其他人物,請見「
陈德夫」。
陳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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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籍貫 | 廣東潮州府揭陽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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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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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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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紀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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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昌言(1496年—?),字德夫,廣東潮州府揭陽縣人,民籍,明朝官员。
生平
廣東鄉試第七十二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會試第二百八十二名,登第三甲第八十四名進士[1][2]。任福州府同知[3]。
家族
曾祖陳孟容;祖父陳進寶;父陳廉,母石氏。永感下。兄昌代[4]。
参考文献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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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袁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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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平原縣知縣 嘉靖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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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張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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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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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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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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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16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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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事榜內削籍 共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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