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英語:China Disabled Persons Federation),简称中国残联,是由中国各类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 中国残联不同于政府机构,又不同于一般的群众团体,是一种半官半民性质的综合性社会团体。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批准,中国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中国残联直接和国务院的相关领导联系,在业务上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口指导,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并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业务关系。 沿革中国残联是在1953年成立的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和1984年成立的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基础上,于1988年3月1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的[1]。 此外,中国残联分设,“中国盲人协会”、“中国聋人协会”、“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等残疾人专门协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级行政区所成立的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联的地方组织,受同级政府领导、民政部门代管、上级残联指导。街道、乡镇及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残疾人基层群众组织,受当地残联的业务指导。 宗旨与职能中国残联宗旨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鼓励残疾人坚持爱国主义和乐观主义,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贡献力量[2]。 中国残联主要包含了以下职能[3]:
此外残联负责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款项;由地方税务局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机构设置全国代表大会中国残联实行全国代表大会制度,设有主席团、执行理事会、评议委员会等机构。“代表大会”和“主席团”,是中国残联的决策和权力机构;“执行理事会”是常设执行机构,代表联合会负责日常工作;评议委员会是监督、咨询机构。 内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直属企业单位主管社会团体会徽中国残联的会徽中心图形,是由“残疾人”三字的汉语拼音缩写CJR组成的;会徽外形是以五个相互连接的“人”字组成的梅花[6]。 历任领导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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