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WashingTong您好,WashingTong!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裡。除了歡迎辭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1月19日 (三) 15:12 (UTC) 请不要乱改作者的文章内容貴站怎么堅持修改成如下形式?
这样修改有問題:标点符号“:”应用不對,而且對子女輩稱呼“妻”、“夫婿”有混淆,很不准確。中國的語言博大精深。不知爲什么如此,而且語法不通,無奈現在筆者暂時再作以下修改,請貴站考虑。
WashingTong(留言) 2012年4月28日 (六) 00:37 (UTC) 你好我看到你的疑问,在百度取得授权其实很简单,因为你是原作者,只要你在百度相关条目说明依GFDL授权释出即可。另外,如果有其他问题请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或Wikipedia:询问处,那样更容易引起注意。谢谢你对维基百科的贡献,祝维基愉快!—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11月19日 (三) 15:12 (UTC) 我早已按照贵站方法办理本人发表韩卫民时,在百度站文章内按照贵站提出以下的方法声明: 如果您的文字或图像已经先行发表,那么授权使用的最简单方法,是在您发表的网站上明确地标明授权许可。 您只需在您的网站(或网站的某部分)声明,其中的内容CC-BY-SA 3.0协议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授权,或者已经进入公有领域即可。例如就文字而言,您可以在文字原出处加入类似以下的声明: 本网站(或页面,如果您特定授权某一部分)的文字允许在CC-BY-SA 3.0协议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下修改和再使用。 贵站方法应该是有效的吧,这样我才转发表在贵站,百度不可能告我侵权,因为我在文章中有类似声明。 WashingTong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08:27 (UTC) 回答:你好本人已经获得知识共享组织许可协议授权,请不要删除鄧之鑂词条!本人創建的條目从未侵犯版權,完完全全是本人亲自创作。本人和主人公经过无数次通话、通信,并在上海世博会期间会面并合影,写成鄧之鑂付出很大的劳动,实不容易!
WashingTong (留言) 2010年10月21日 (四) 06:05 (UTC)2010.10.21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楚崧秋」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GFDL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 —Advisory 2009年4月15日 (三) 10:12 (UTC)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鄧之鑂」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GFDL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 —Wing (留言) 2009年4月15日 (三) 14:05 (UTC)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朱堅章」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GFDL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Ben.MQ 2009年4月20日 (一) 11:31 (UTC)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鄧之鑂」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GFDL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Frankou (留言) 2009年5月20日 (三) 13:00 (UTC)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鄧之鑂/temp」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GFDL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Wcam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10:35 (UTC) Re:鄧之鑂原來如此,如果您有徵求到原作者的同意,或您同意以GNU方式釋出至公共領域(亦即您將喪失所有權,您的文章將可以被隨意轉貼),您可以在Talk:鄧之鑂內聲明將此著作散發至公共領域。Frankou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09:45 (UTC) 請求不要随意封锁我的文章本人是鄧傳楷、朱佛定、陳一白、鄧之鑂、楚崧秋、陳衣帆、朱堅章原編輯者,不知何故只要我对这些文章进行补充或者修改,就会被封锁,无法修改和补充。 尤其是对于修改鄧傳楷,貴網站說此條目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本人是鄧傳楷條目的原作者,認為中立性不存在問題,因為鄧傳楷本身就是個像蔡元培一樣的兼容並包的人物,他為了中華民族的抗日大義,不遠萬裏,回到中國,攜眷投筆從戎;救國不忘育才,危難時期辦學,任國立英士大學校長時,把祖傳布莊的賣布所得全部貼光用於教職員工薪水不足部分,貼錢當官,當今中國國共兩黨高官中實為罕見;出席會議、或宴會赴約,必定自己口袋中取款付帳或分擔餐費,這在當今中國達官顯要很少有人做到;延長九年國民義務教育;擴大公共保險範圍;不遺餘力義務維護國寶;競選中常委,不忮不求,始終與人無爭,他的理念是“做大事不要做大官”;朋友冤枉系獄,無一人敢過問,只有他不顧一切致慰,出獄之日設宴壓驚。其大智大德大仁大義大勇之胸懷,足為世人之楷模。至今江陰市很多老人,常常談起鄧傳楷,就肅然起敬。當然,內容、語調就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這也不必為怪。至於文章中多次稱呼“公”,海外華人習慣稱呼“公”,即“他”的意思,就和日本人稱呼“君”一樣,要和國際接軌,要符合海外華人的閱讀習慣,文章不僅僅是給大陸人看的,因此不能簡單地判斷為歌功頌德;當然,他的行誼,也值得歌功頌德。 至于鄧傳楷条目资料来源,那是太多了。為編輯此條目,收集了大量資料。為了還歷史的本來面目,文章中很多語句的引用,保持了原樣資料來源的一致性。
為了儘快改善這篇條目:本人向貴網站申請解除保護,以便改善這篇條目。 WashingTong (留言) 2009年8月19日 (三) 18:01 (UTC)
欢迎参加建议建立 Wikipedia:版权偏执 以及 Wikipedia:避免版权偏执的投票基于有些管理员
特提议建立以下方针和指引: 链接在下面: 建议建立 Wikipedia:版权偏执 以及 Wikipedia:避免版权偏执的投票-Sysywjel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8:30 (UTC) 有關鄧傳楷條目您好!維基百科不是家譜,維基讀者也不僅限於鄧傳楷先生的親族、朋友、長官、部屬,請不要再大量添加重要性不足或歌功頌德的內容。那些內容不僅瑣碎,而且多數明顯不符合維基百科方針:「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之要求。如果您覺得被刪除的部分當中,有些真的值得維基百科收錄,請以中立的觀點下筆,並請儘量精簡描述,謝謝!-Kolyma (留言) 2010年1月29日 (五) 15:43 (UTC)-Kolyma (留言) 2010年1月30日 (六) 01:35 (UTC) 请补充檔案File:鄧傳楷1996.11.29攝於臺北85歲.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鄧傳楷1996.11.29攝於臺北85歲.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2月9日 (二) 01:02 (UTC) 补充来源信息鄧傳楷照片,1996年11月29日攝於臺北,是年85歲,照片最早出現在台灣的網站上,報導的内容大意是:中國童子軍的成員従此以後有了终身保險,久未露面的世界童子軍遠東區委員會前主席鄧傳楷先生也出席了會議,並附上此張照片。 WashingTong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08:34 (UTC)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八一四空軍大捷」可能轉貼了未經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治愈 (留言) 2010年5月28日 (五) 09:48 (UTC) 鄧之鑂页面存废讨论通知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鄧之鑂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鄧之鑂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Altt311 (留言) 2010年6月6日 (日) 18:00 (UTC)
警告2010年6月歡迎蒞臨维基百科。閣下近來或許無意中移除了鄧傳楷的维护性模板。当閣下移除维护性模板时,请确定模板所提及的问题已獲得解決,或在编辑摘要列明合理理由。請放心,閣下之誤操作已獲回退。如閣下仍需要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請也參閱歡迎頁面以了解更多關於貢獻維基百科的事宜。敬請合作。 鄧之鑂页面存废讨论通知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鄧之鑂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鄧之鑂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Kolyma (留言) 2010年7月7日 (三) 14:30 (UTC) 请补充檔案File:1996.11.29攝於臺北85歲.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1996.11.29攝於臺北85歲.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0月6日 (三) 09:14 (UTC) 补充来源信息鄧傳楷照片,1996年11月29日攝於臺北,是年85歲,照片最早出現在台灣的網站上,報導的内容大意是:中國童子軍的成員従此以後有了终身保險,久未露面的世界童子軍遠東區委員會前主席鄧傳楷先生也出席了會議,並附上此張照片。 WashingTong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08:31 (UTC)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鄧之鑂」可能轉貼了未經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Gslin (留言) 2010年10月15日 (五) 10:50 (UTC)
鄧之鑂快速删除通知您好,你创建的页面被认为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已被提出快速删除。 若您认为这个页面不应被删除,可以将 请不要删除鄧之鑂本人已获得DFDL授权释出,本人从未侵犯版权,完完全全是自己亲自写作。请不要随意删除本人文章!本人和主人公经过无数次通话、通信,并在上海世博会期间会面交谈而且合影,写成文章实不容易。
關於TOTW候選目前該頁面仍有若干重要、篇幅不長但語文版本數目過少(少於十個)的候選只有提名人投票或反對票佔總票數三分之一以上,如en:Deep sea mining、en:Kurganmashzavod、en:Product certification、en:Indiana pi bill、en:Royal Gold Cup、en:Mamoru Miyano、en:Unfinished work、en:Software art、en:Test method、en:Mercury in fish、en:Broadcasting of sports events,希望你能參與TOTW候選投票,畢竟先前已經有一些這類的候選落選(如en:Fear of youth、en:Fear of crime、en:British comics、en:United States of Africa、en:Artistic license、en:Customer experience、en:List of deadly fungi、en:Genna crime family、en:Go Ask Alice、en:Four Freedoms (Norman Rockwell)、en:Sino-Albanian split、en:Physics and Star Wars、en:CD-Text、en:LGBT tourism、en:Smart power、en:Second Superpower、en:Nomenclature codes、en:Basketball (ball)、en:Kick-Ass (comics)、en:WoWWiki、en:Asian Century、en:Lucifer Chu等),我並不希望類似案例重演。--RekishiEJ (留言) 2010年10月29日 (五) 09:22 (UTC)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八一四空軍大捷」可能轉貼了未經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思源如宁 2010年11月8日 (一) 04:22 (UTC)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我们邀请每个人为这个百科全书贡献有建设性的资料,但是您所加入的内容并不符合版权的有关规定。 简而言之,维基暂时不能接受来自如百度百科等某些其他网络百科全书复制来的文章。您今天向维基百科提交的内容有可能是我们需要的,因此我们希望你能花几十分钟,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这样就不会有人说你侵权了。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如果您对此有异议,请参阅百度百科的版权问题、百度百科對維基百科的侵權。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思源如宁 2010年11月8日 (一) 04:22 (UTC) 促閣下停止不美觀、不中立客觀的編輯閣下在維基參與已有時日,為何編輯出來的效果還是和正常條目大不協調?而且維基的中立性各種指引寫得已經很清楚,請閣下不要再以片面角度尊貶內容。—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11月14日 (日) 11:52 (UTC)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陳一白」可能轉貼了未經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11月14日 (日) 12:26 (UTC)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我们邀请每个人为这个百科全书贡献有建设性的资料,但是您所加入的内容并不符合版权的有关规定。 简而言之,维基暂时不能接受来自如百度百科等某些其他网络百科全书复制来的文章。您今天向维基百科提交的内容有可能是我们需要的,因此我们希望你能花几十分钟,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这样就不会有人说你侵权了。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如果您对此有异议,请参阅百度百科的版权问题、百度百科對維基百科的侵權。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11月14日 (日) 12:26 (UTC) Re: 请求恢复鄧之鑂页面最後此條目被刪除的原因是關注度不足,並非版權之問題;此外,如果同樣的內容曾經在發表在上述網站,現在可能反而會有版權之問題,因為百度百科上的文章的版權是屬於百度百科的(可參考:Wikipedia:百度百科對維基百科的侵權)。-Alberth2-汪汪 2010年11月16日 (二) 09:35 (UTC) Re:“Re: 请求恢复鄧之鑂页面”
WashingTong (留言) 2010年11月18日 (四) 04:09 (UTC)
Re请联系OTRS来进行版权所有者验证和授权-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11月16日 (二) 10:43 (UTC)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陳一白」可能轉貼了未經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Wing (留言) 2010年11月27日 (六) 13:30 (UTC) Wing,你好本人已经按照贵站提示的方法在我发表在百度的陈一白条目末尾作出声明:"说明依GFDL授权释出".而且现在在贵站发表的陈一白只有开头一小段简介不得不介绍,否则违背了我原作.正文内容全部是第一次发表,绝对原创.此陈一白非百度陈一白,完全不一样. WashingTong (留言) 2010年11月27日 (六) 13:50 (UTC)
參加八年抗戰工作經過页面存废讨论通知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參加八年抗戰工作經過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參加八年抗戰工作經過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1月28日 (日) 14:24 (UTC)
參加八年抗戰工作經過页面存废讨论通知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參加八年抗戰工作經過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參加八年抗戰工作經過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AlexHe34 (留言) 2010年11月29日 (一) 15:29 (UTC) 回复:关于《参加八年抗战工作经过》您好,感谢您对于维基百科的贡献。但是此文章叙述的是您的个人经历,不符合百科全书收录的标准,因此作出移动的请求。望您能够理解。 AlexHe34 (留言) 2010年11月30日 (二) 07:17 (UTC)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陳一白/temp」可能轉貼了未經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0年11月30日 (二) 12:27 (UTC)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我们邀请每个人为这个百科全书贡献有建设性的资料,但是您所加入的内容并不符合版权的有关规定。 简而言之,维基暂时不能接受来自如百度百科等某些其他网络百科全书复制来的文章。您今天向维基百科提交的内容有可能是我们需要的,因此我们希望你能花几十分钟,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这样就不会有人说你侵权了。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如果您对此有异议,请参阅百度百科的版权问题、百度百科對維基百科的侵權。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0年11月30日 (二) 12:27 (UTC) 请补充檔案File:File-HanweimingShaoJiang1955.pn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File-HanweimingShaoJiang1955.pn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8月27日 (六) 02:48 (UTC) RE.再次说明我询问一下版权专家,稍后回复您。-治愈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13:33 (UTC)
:谢谢您的提示:我将认真看一下维基的格式再动手修改。我也请您看一下,有些地方确实上下文字不连贯,尤其是职务会突然变成另一职务,让读者费解。国旗是为了文字排列整齐,既然不正确,我就不再应用。谢谢!WashingTong (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16:24 (UTC) 请补充檔案File:鄧傳楷.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鄧傳楷.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9月5日 (一) 00:54 (UTC) 补充来源信息鄧傳楷照片,1996年11月29日攝於臺北,是年85歲,照片最早出現在台灣的網站上,報導的内容大意是:中國童子軍的成員従此以後有了终身保險,久未露面的世界童子軍遠東區委員會前主席鄧傳楷先生也出席了會議,並附上此張照片。 WashingTong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08:27 (UTC) 时间格式根据格式手册,时间上的格式应为“XXXX年(XXX纪元)”,例如“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而不是你现在写的这样“1930(民国十九)年”。希望以后注意,我一点一点给你改很费劲的。。-治愈 (留言) 2011年9月5日 (一) 03:32 (UTC) 时间格式已经修改
WashingTong (留言) 2011年9月5日 (一) 09:43 (UTC) 国旗根据格式手册,“籍贯”一栏不要使用国旗,死亡和出生日期不要加该地区地图,配偶栏勿加旗帜模板,若子女不知其名字,请不要使用“XXX”一类的东西,直接说几子几女就得了,类似“一女三子”。-治愈 (留言) 2011年9月5日 (一) 10:12 (UTC)
File:鄧傳楷先生簽章.JPG快速删除通知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3日 (一) 03:05 (UTC)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3日 (一) 03:05 (UTC)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3日 (一) 03:06 (UTC) 请补充檔案File:陳一白.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陳一白.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Wing (留言) 2011年10月14日 (五) 19:47 (UTC)
WashingTong (留言) 2011年10月14日 (五) 20:58 (UTC) 请补充檔案File:Jack C.K.Teng.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Jack C.K.Teng.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Wing (留言) 2011年10月14日 (五) 19:49 (UTC) 请补充檔案File:前→6韩卫民5石志本7于一川1945.10.22长治合影.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前→6韩卫民5石志本7于一川1945.10.22长治合影.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7日 (一) 01:35 (UTC) 请补充檔案File:黄朝琴致鄧傳楷53.8.22-10.27.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黄朝琴致鄧傳楷53.8.22-10.27.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3月26日 (一) 00:58 (UTC) 请补充檔案File:陳一白像.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陳一白像.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4月16日 (一) 00:58 (UTC) 2012年4月請勿於維基百科條目內加入評論或閣下自己的分析,蓋此舉有違維基百科中立觀點方針,亦破壞了一部百科全書當有之正式語調。敬請合作--Zhxy 519(留言) 2012年4月20日 (五) 12:12 (UTC) 有關陳一白家庭章節您好:請勿在內文中加入個人評論(註解亦然),如此次編輯。有關陳一白家庭章節,剛才仔細一看,您的寫法是可以的,我的回退理由略有不當,特此致歉。但我的寫法也符合維基常規,您原本也沒有必要異動。由於您的異動中包含上述不當之個人評論,故還是維持我原來的版本。--Kolyma(留言) 2012年4月28日 (六) 00:53 (UTC)-Kolyma(留言) 2012年4月28日 (六) 01:01 (UTC)
对不起,因为你修改我文章,没有任何提示是你修改,不知道你的对话页,所以只好写给“贵网站”了。但是我提醒你,修改文章应该往好里修改,而不是修错了,因为文章是给广大读者看的,不是给你一个人看的,所以语法很重要,广大读者会认为是作者写错了。 WashingTong(留言) 2012年4月28日 (六) 03:52 (UTC)
Template:江陰鄧氏快速删除通知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而且,請先看看怎樣編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2年5月4日 (五) 05:17 (UTC)
Template:常熟陳氏快速删除通知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而且,請先看看怎樣編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2年5月4日 (五) 05:18 (UTC) 有關楚嵩秋條目的三個編輯問題
这个我没有直接在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提出要求或联系管理员吧。——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2年5月17日 (四) 11:11 (UTC) 徐艺高页面存废讨论通知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徐艺高」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5/19#徐艺高」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張樹人(留言) 2012年5月19日 (六) 03:34 (UTC)
模板原稿发了,请查收。--Lakokat 2012年5月20日 (日) 16:11 (UTC)
请参考这篇文章,理解上边这句话。 其次,请看两个修订版本的差异,我在说“请使用WP:可靠来源论坛、博客、穿越小说、作者亲身经历都不是WP:可靠来源,建议先行出版再在此引用”这句话的同时删去了不可靠来源。也就是说,您所提到的那本书属于可靠来源,所以没有被移除。--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 2012年8月25日 (六) 01:02 (UTC)
WashingTong(留言) 2012年8月25日 (六) 03:33 (UTC)于秘鲁利马
您好。留意到您对一些条目的贡献是对内文进行简繁转换/地區詞轉換,例如朱佛定中的修订版本22644523,您的编辑中的全部或部分修改已被自动取消,若您认为机器人的判断有误,请撤销机器人的编辑。出于善意的假定,估计您可能是不大清楚维基百科具有简繁转换/地區詞轉換的功能,所以特意前来說明: 维基百科简繁转换及地區詞轉換的功能,正常情况下,会根据用户的选择显示简体中文或是繁体中文,词汇也会根据用户的选择显示为港澳用语、台湾用语或是大陆用语。因此,除非是系统出现一些不能正确转换的情况,否则,一般情况下,内文的用字应该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系统能够正常转换的话,维基百科的规则是不允许对其中的用字人工的进行简单的简繁/地區詞修改的。 如果确实存在系统不能正常进行转换的情况下,请使用简繁转换标签,具体的用法是: -{zh:中文用字; 注:上面的范例是为了方便阅读而进行的换行,在实际应用中可以不换行。 请注意:如果在系统能够正常对用字进行转换的情况下,将原文中的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之間替换、或港澳用字、台灣用字、大語用字之間變更,被社群认定为对维基百科的破坏行为,这将可能导致阁下的账号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若您的浏览器安装了同文堂等中文字体转换软件,请在编辑时将其关闭。 最后,祝编辑愉快,谢谢!Liangent-bot(留言) 2012年9月1日 (六) 23:56 (UTC)
關於中華民國總統你好,閣下在條目添加閻錫山和朱家驊代行總統職權的內容,但當年李宗仁遠走美國後,仍然是名義的總統,只是閻錫山曾用李的名義發表多項命令,直到蔣介石復任總統為止,但不代表閻錫山代理總統職權,所以也不存在朱家驊代理總統職權的問題。-Stargate 2012年10月30日 (四) 15:01 (UTC) 答复有关代理总统的情况,请你查看有关规定,我记得大约内容是,总统在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履职,可以由他人代理,代理时间为一个月。而李宗仁已经超过代理期,阎锡山也超过代理期。而朱家骅代理一个月,是合情合理的。其他国家也如此。 200.110.19.74(留言) 2012年10月30日 (二) 19:18 (UTC)于秘鲁利马 又我刚刚查过,依据宪法规定,副总统缺位(无法在任期内继续行使职权,如死亡、辞职、罢免、弹劾等)、或不能视事(暂时无法行使职权,如出国访问,疾病等),由行政院长等顺位代理总统。正副总统均缺位时,行政院长之代理以三个月为限,并应在缺位事实发生后三个月内,选出正副总统,继任至该届任期届满。 所以阎锡山和朱家骅的代理总统职权,都是“顺位代理总统”,是符合规定的,所以都应该收录在总统一揽里。 WashingTong(留言) 2012年10月30日 (二) 19:33 (UTC)于秘鲁利马
Re:中華民國國家元首列表,请你去中央档案馆查实李宗仁代理总统正确日期是1949年1月21日-11月20日,以后日期出走美国,没有履行代总统职责,所以代理总统日期“1949年1月21日-1950年3月1日”是错误的,请不要把错误的日期发布在网上。1949年11月21日-1950年3月1日期间,实际上由行政院長阎锡山和行政院副院長朱家骅先后代行总统职责,李宗仁没有履行职责,历史是最强的证据。如果你不承认这是事实,如果你不怕贻笑大方,你就在这期间的代理总统填上“空缺”。这是历史真相,恐怕你无法抹掉这期间的代理总统人物。WashingTong(留言) 2012年11月3日 (六) 05:23 (UTC)
Re程思远:《李宗仁先生晚年》,第136页: 16日,李从南宁飞赴海口,与孤悬海南岛的粤系将领陈济棠、余汉谋等人面晤,得知刘安祺兵团早已被蒋调去台湾,琼岛防务极为单薄,失守也仅是时间早晚问题,因此他彻底失去信心,断然排除了自成局面的可能性,而决心一走了之。恰在此时,李因心境恶劣,加以连日奔波,回邕后胃病突发,便血不止,大有不起之势。因此李决定立即赴美就医。 李临行前,白崇禧曾建议其在政治上先作一番部署再行出国。李知白氏言不由衷,乃回答说:“依照宪法规定,我缺席时可由行政院长代行职权,不需要作什么布置。”随即,他于19日致电行政院长阎锡山,告其己将赴美就医,嘱阎以责任内阁立场全权处理国政。 早在李宗仁手术之前,白崇禧、李品仙、夏威、黄旭初就从海南岛打来电报,告诉李说:“蒋曾劝禧往晤,意在劝进。仙不日赴台谒蒋,劝蒋稍待公治病结果对自身问题有所表示后再谈复位问题。”李阅后,于手术前两天复电云: 甲、请总裁考虑复职事不必提出,因复职无法律依据,理由是:子、总裁既已引退,即为平民,决不能恢复已放弃之职位;丑、仁之代理,非代理总裁个人,乃代理总统之职位;寅、依照宪法,缺位为死亡,总裁非死亡,亦非因故不能行使职权,第四十九条全不适用,故用代理字样;卯、代总统引退,则由行政院长代理,三个月后另选。 日前接监察院哿电,对弟似有误会,颇为惋惜。察其言外之音,别有作用,醉翁之意,路人可知。本党廿余年来政治暗潮中,此种现象屡见不鲜,固不足怪。际兹国脉如缕,民不聊生,且政情复杂,积弊已深,虽思革新,与民更始,无奈障碍横生,阻力重重,名为元首,实等傀儡,尸位素餐,如坐针毡,有何留恋权位之足云!每感蝼蚁无能,难胜重任,早拟引退以谢国人。无如再四思维,弟若下野,依法由行政院长代行职权,为时仅限三月,今既无法召开国大,选举总统,则代理如逾三月法定期间,即为违宪。 另: 蒋介石下野后,阎于1949年6月在广州任行政院长兼国防部长。11月20日以行政院长代行总统职,12月8日自成都飞到台湾,编查"太原五百完人"名单,宣传以梁化之为首的"太原五百完人"事迹,并短暂代理中华民国政府在台军政。1950年2月19日,因行政院长代行总统职不得超过3个月,由行政院副院长朱家骅代行总统职。1950年3月,蒋介石复行视事。 又: 而这时,李宗仁远在美国,按照宪法,总统、副总统缺位时,应由行政院长代行其职权。 与阎锡山在广州一道组阁并出任行政院副院长的朱家骅,自国民政府迁台后,总统府与行政院均在台北介寿馆办公。因李宗仁仍在美国,不能抵台视事,自1950年2月19日起,由朱家骅代行总统职权。 WashingTong(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8:23 (UTC)于秘鲁利马 Re我欢迎你修改文章,但是一定要修改得准确。譬如李宗仁,他11月20日就离代总统职,长期不在岗位,怎么治理国家?国不可一日无君,根据宪法规定,必须顺位由行政院長、副院长代行总统职权。明明他离岗了,他的代理时间还写到1950年3月1日,显然是违背历史事实的。我再次重申:错误的东西不要出现在网络上。请你三思! WashingTong(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8:11 (UTC)
Re:Stargate756先生中華民國史事日誌(1949): 4﹐10(三,一三) 甲、中共允下停止攻擊令。 乙、中共廣播,「人民解放軍」三個野戰軍現正積極準備南渡長江,依照八項條件實現真正和平。平津歡送東北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軍)南下。 丙、李宗仁電蔣總裁,謂共黨條件苛刻,如和談破裂,實難負重任,決心引退。 4﹐22(三,二五) 甲、蔣總裁、李宗仁、何應欽、白崇禧、張群、吳忠信、王世杰等會於杭州,李宗仁首請蔣復職(蔣答以今日只討論對時局政策,不涉及人事變動)。經決定於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之下設「非常委員會」,對政府今後政策,決議四事:一、對共黨堅決作戰。二、聯合全國民主自由人士共同奮鬥。三、何應欽兼國防部長,統一各軍指揮。四、加強國民黨團結及黨與政府聯繫。 5﹐14(四,一七) 甲、國軍退出江蘇松江。 乙、共軍占福建南平。 丙、河南省政府主席張軫、參議會議長劉積學自武昌金口渡江北去。 丁、程潛自長沙到廣州。 戊、李宗仁之私人代表甘介侯離香港赴美。 5﹐26(四,二九) 甲、李宗仁對美記者談話,譴責中共受莫斯科控制,盼美國對華作道義上的援助。 乙、閻錫山、于右任、吳鐵城、朱家驊、陳立夫攜李宗仁函到臺灣謁蔣總裁,請赴廣州主持大計(本日蔣總裁自馬公到高雄)。 6﹐2(五,六) 甲、李宗仁提閻錫山為行政院院長(明日立法院通過)。 6﹐11(五,一五) 甲、閻錫山內閣組成,副院長朱家驊,閻兼國防部長,外交部長胡適(葉公超代理),財政徐堪,內政李漢魂,經濟劉航琛,教育杭立武,司法張知本,交通端木傑,蒙藏委員會關吉玉,僑務委員會戴愧生,政務委員張群、陳立夫、吳鐵城、徐永昌、黃少谷、萬鴻圖(民社黨)、王師曾(青年黨),秘書長賈景德。 10﹐13(八,二二) 甲、李宗仁離廣州,抵桂林。 10﹐18(八,二七) 甲、蔣總裁與于右任、丁惟汾、吳忠信等商復任總統事,均主須李宗仁自動退職。 乙、李宗仁在重慶歡迎會講演,革新政治,團結力量。 11﹐2(九,一二) 甲、鄂西共軍占巴東,進向恩施。 乙、李宗仁、張群自重慶到昆明。 11﹐16(九,二六) 甲、李宗仁到海口,當日返南寧,閻錫山電請返重慶。 11﹐11(九,二一) 甲、閻錫山連電蔣總裁請赴重慶。 乙、李宗仁自昆明到桂林。 11﹐20(一○,一) 甲、李宗仁自南寧到香港,托言就醫,中樞軍政請閻錫山主持。 乙、白崇禧到重慶(明日返南寧)。 12﹐2(一○,一三) 甲、朱家驊、洪蘭友攜李宗仁函自香港返成都(李函云仍須赴美,為期一月)。 乙、蔣總統與閻錫山、張群等商談,決定準備復行視事。 12﹐3(一○,一四) 甲、閻錫山電促李宗仁即日返國,挽救危局。 乙、在成都之立法委員五十餘人發表時局主張,請蔣總統復職。 12﹐5(一○,一六) 甲、李宗仁離香港飛美國。臨行電閻錫山一個月即遄返。 12﹐8(一○,一九) 甲、共軍進占四川資陽。 乙、閻錫山朱家驊自成都到臺北。 請你在薹北查看1950年的《中華民國史事日誌》,我只查到1949年的。我摘録了部分內容,主要是國共和談失敗後,李宗仁已經不想當這個有職無權的代總統,多次請求蔣中正復職。朱家驊、洪蘭友專門赴港請李宗仁回來,他執意不願意回來代總統。所以不能僅僅看“李宗仁一再強調時間到就回國,後來也說過沒有要辭代總統,閻錫山一直也不敢冒然代理總統職權”的假像。問題的関鍵是,李宗仁1949年10月13日(八月二二日)就離開廣州代總統崗位,抵桂林,而且離開代總統崗位就拒絕回去。11月20日去香港,12月5日去美國,就完完全全自动离職,直到多少年後才回大陸。所以歷史事實李宗仁代總統的時間只能到11月20日。11月20以後的時間直到1950年3月1日,順位由行政院長閻錫山代行總統職權,閻錫山代行總統職權結束後,再順位由行政院副院長朱家驊代行總統職權,直到蔣中正復行視事爲止,是符合憲法所規定的。凡事以憲法爲准。不能听李宗仁所說的話,都是言不由衷。所以這段時間李宗仁沒有在崗位上,不能空白,因為國不可一日無君,根據憲法規定,必須有人代理。WashingTong(留言) 2012年11月9日 (五) 22:25 (UTC) 再Re:Stargate先生程思遠:《李宗仁先生晚年》,第148-149頁: 李宗仁1950年1月18日囑秘書黃雪村複電白崇禧,電文內容如下: 一、德公割治雖經過良好,但身體尚未復原,故一時不能返國。 二、職位問題,德公固願引退,唯一再考慮,認為現在既無法召開國民大會,則行政院長代理過三月即違憲, 而德公並非代理介公,而系代理總統職位,因此,介公複職亦違憲,如同志不諒德公苦衷,寧願受責難,不願使本黨毀法。 三、德公在美,非不能行使職權,如閻院長辭職,即可提組閣人選。 四、美不援臺,實由杜(魯門)、艾(奇遜)對介公之成見。對德公則無此種情形。 請你不要不相信這些內容,更不能認為《李宗仁先生晚年》是假的。李宗仁的電報再次證實:行政院長閻錫山代行總統職權超過三個月即違憲,按照時間1949年11月20到1950年2月19日,推算閻錫山代行總統職權正好三個月,所以才有朱家驊從2月19日到3月1日接著代行總統職權。所以閻錫山和朱家驊代行總統職權,並不是子烏虛有,而是確確實實發生過的事實。而所謂報紙上的公告,也是不能算數的,憲法的規定才能算數。順位由行政院長閻錫山代行總統職權,三個月期滿,再順位由行政院副院長朱家驊代行總統職權,是符合憲法所規定的。所以請你儘快恢復有關總統列表裏李宗仁不能視事(暫時無法行使職權,如出國訪問,疾病等)的時間:1949年11月20至1950年2月19日由閻錫山代行總統職權,1950年2月19日至3月1日由朱家驊到代行總統職權內容。我們冩文章是幹什麼?就是要恢復歷史本來面貌。WashingTong(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04:14 (UTC) 國史館的回覆這是國史館的回覆,我將原文貼出來。-Stargate(留言) 2012年11月23日 (五) 14:35 (UTC) 您好: 感謝您仔細瀏覽本館網站,且提出一些問題,謹答覆如下: 一、關於李宗仁代總統為何未列入本館網站國家元首欄,乃因蔣中正下野前,與李宗仁已經就總統職權交接做了一番討論,確定蔣中正下野後,李宗仁以副總統「代行」總統職,換句話說,李宗仁不是接任或繼承總統,也不是代理總統,而是代行總統。
敬祝 平安如意
回覆谢谢! WashingTong(留言) 2012年11月23日 (五) 19:32 (UTC) 您好,感謝您為維基百科作出貢獻。机械人留意到您的一些編輯中轉換了页面原始码的繁簡或地區詞,例如修订版本26133491,这可能違反了中文維基百科的指引。 維基百科有繁簡及地區詞轉換功能,即原始码與實際顯示可以不一樣。如果您不喜歡正文顯示某一語言变种,您可到這裡設置,而请勿直接修改原始码。如系統未能正確轉換,请您不要直接修改原始码,而是使用轉換標籤。
您亦可前往互助客栈尋求其他維基人的幫助。 请留意,如果維基百科能够正確轉換,那么变更原始码的繁簡或地區用語即属破壞。如您重复类似行为,您的賬號可能會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若您的浏览器安装了同文堂等中文字体转换软件,请在编辑时将其关闭。祝编辑愉快!--Liangent-bot(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4:38 (UTC) 您好,感謝您為維基百科作出貢獻。机械人留意到您的一些編輯中轉換了页面原始码的繁簡或地區詞,例如修订版本26134797,这可能違反了中文維基百科的指引。 維基百科有繁簡及地區詞轉換功能,即原始码與實際顯示可以不一樣。如果您不喜歡正文顯示某一語言变种,您可到這裡設置,而请勿直接修改原始码。如系統未能正確轉換,请您不要直接修改原始码,而是使用轉換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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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為維基百科作出貢獻。机械人留意到您的一些編輯中轉換了页面原始码的繁簡或地區詞,例如修订版本26266621,这可能違反了中文維基百科的指引。 維基百科有繁簡及地區詞轉換功能,即原始码與實際顯示可以不一樣。如果您不喜歡正文顯示某一語言变种,您可到這裡設置,而请勿直接修改原始码。如系統未能正確轉換,请您不要直接修改原始码,而是使用轉換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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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一白页面存废讨论通知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陳一白」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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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之嘉页面存废讨论通知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鄧之嘉」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该页面的存廢。 陈一白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適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 re:請求不要刪除陳一白我不是管理員,無法決定是否刪除,請您自己去跟管理員説吧。不過閣下寫條目的筆法已經不只我一人認為有問題了,之前也在此留言的Mys 721tx與Kolyma早就說明問題所在。--M940504(留言) 2015年4月28日 (二) 17:11 (UTC)
感謝您將世間情的列表全恢復以往那樣,有人那樣子亂用真得很討厭,可惜我只有將被亂加入的東西給刪除了而已 File:Bsc creditcard vip.jpg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謝合作! File:陳一白像.JPG文件存廢討論通知您好,您先前上传的文件「File:陳一白像.JPG」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文件的存廢。 某些問題圖片或许可以通過添加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資訊解決。請参与檔案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多謝合作! 邀請您參與管理人員任免及仲裁委員會制度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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