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ser定理在數論上,Rosser定理指的是第個質數會大於,其中是自然對數函數。 這定理最早由J. Barkley Rosser於1939年發表。[1] 完整陳述這定理的完整陳述如下: 設為第個質數,那對於任意的而言,以下不等式成立: 1999年,Pierre Dusart證明了一個更強的下界:[2] 參見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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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ser定理在數論上,Rosser定理指的是第個質數會大於,其中是自然對數函數。 這定理最早由J. Barkley Rosser於1939年發表。[1] 完整陳述這定理的完整陳述如下: 設為第個質數,那對於任意的而言,以下不等式成立: 1999年,Pierre Dusart證明了一個更強的下界:[2] 參見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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