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級法院法令
《2016年高級法院法令》(英語:Senior Courts Act 2016;Public Act 2016 No 48)是新西蘭國會的一項法令。該法令管限新西蘭高等法院、上訴法院及最高法院。作為司法體系現代化方案的一部分[1],它於2016年10月11日由新西蘭眾議院通過[2],並於2016年10月17日獲御准。其目的之一是取代及綜合《1908年司法體系法令》及《2003年最高法院法令》。後兩項法令皆由本法令廢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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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級法院法令
《2016年高級法院法令》(英語:Senior Courts Act 2016;Public Act 2016 No 48)是新西蘭國會的一項法令。該法令管限新西蘭高等法院、上訴法院及最高法院。作為司法體系現代化方案的一部分[1],它於2016年10月11日由新西蘭眾議院通過[2],並於2016年10月17日獲御准。其目的之一是取代及綜合《1908年司法體系法令》及《2003年最高法院法令》。後兩項法令皆由本法令廢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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