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苏俄宪法1918年苏俄宪法是苏维埃俄国宪法,于1918年7月10日由第五次全俄罗斯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正式成立。该宪法共6篇90条,规定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为全俄罗斯苏维埃代表大会。宪法第一篇为年初列宁所作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1] 随后该宪法又被《1924年苏联宪法》和《1925年苏俄宪法》相继取代。 米哈伊尔·安德烈耶维奇·列伊斯涅尔曾参与起草该宪法。 参见参考资料
|
1918年苏俄宪法1918年苏俄宪法是苏维埃俄国宪法,于1918年7月10日由第五次全俄罗斯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正式成立。该宪法共6篇90条,规定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为全俄罗斯苏维埃代表大会。宪法第一篇为年初列宁所作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1] 随后该宪法又被《1924年苏联宪法》和《1925年苏俄宪法》相继取代。 米哈伊尔·安德烈耶维奇·列伊斯涅尔曾参与起草该宪法。 参见参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