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虎山雙屍案龍虎山雙屍案是1970年一宗發生於香港龍虎山的謀殺案件,涉及一對情侶被懷疑有精神問題的男子殺害。[1][2] 事發經過1970年5月17日某間報社接獲一通神秘電話,內容聲稱一對男女伏屍薄扶林龍虎山的叢林[1]。警方接報後隨即派員進行地氈式搜索,數小時在山頂水塘一個山坑內(當時的蒲飛路3號巴士總站對上[3])發現一具穿深色恤衫和西褲的男屍,雙手被反綁,俯伏於地上;又在山坑附近發現一具女屍,同樣雙手被反綁,其身上有傷痕,頸部有被人以內衣勒過的痕迹,衣服已被扯開露出下體[1][2]。而在發現男屍附近的泥牆,被人以箱頭筆寫上英文字句「I KILL」(「我殺」之意)。[1]屍體發現地點環境僻靜,需要行一條三百級的石梯始能抵達,是當時的一個情侶拍拖勝地[1]。 調查過程據警方調查,男死者姓名為陸鈞秀[3],23歲,是港島區高主教書院[3]的教師,居於筲箕灣明華大廈,畢業於香港大學電子工程系[1][3];女死者姓名為梁漪清[3],22歲,是柏立基師範學院一年級學生[1],居於鰂魚涌濱海街46號[3]。兩人為情侶關係,事發當日是女方生日,估計兩人前往龍虎山拍拖慶生。[1] 調查初期,警方一度將事件列作姦殺案,但驗屍結果證實女死者並無被害強姦,而其胸部有牙齒印,有被非禮的迹象[1][2]。男女死者之口均被女死者被撕下的內衣塞住[1],兩人均遭勒斃[1]。 警方懷疑兇手是專以情侶為目標的狂徒,一度加派男女警員喬裝情侶,於各處偏僻的拍拖勝地戒備。[1] 及後警方發現事發前約一個月,在事發地點附近曾發生一宗情侶遭襲擊及性侵犯案件,兩宗案件很可能是同一人所為[1][2]。當時一名梁姓男子送曾姓女友回家,遭到一名埋伏於叢林中的兇徒襲擊,梁被打暈後,曾姓女友被侵犯,當梁甦醒時兇徒再次試圖襲擊他,然後逃去。據梁描述,該兇徒身高五呎七吋,體格壯碩並略胖,警方據此描述,找到一名住於事發山頂附近破爛石屋的男子,將其列作疑兇。[1] 疑兇姓陳,35歲,被附近街坊稱為「大隻佬」、「傻佬陳」[1],懷疑患有精神分裂症,熟悉他的街坊稱他每當看到男女親熱行為時就會顯得憤恨,舉止失常[1][2]。街坊指陳本來任職於紗廠,後來失業,開始在薄扶林道一帶流浪,至事發的一年前獨自遷往山上。[1] 搜証期間,警方監視了陳一個月,並派男女警員喬裝情侶試圖引誘他再度犯案。[1] 審判過程陳姓疑兇被控謀殺陸、梁二人,非禮曾姓女,毆打周、曾二人共五罪。審訊時他木無表情,雙目平視。警方於第4次提堂時向港督申請將他送往青山精神病院,後獲得批准。[1] 改編案件的影視作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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