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瓚 (吉安)黃瓚(1402年—1447年),字宜璋,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宣德四年(1429年)己酉科江西鄉試第九名舉人,八年(143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二十三名,二甲第二十五名進士。選庶吉士[1],授南京刑部主事,為官清白自持,不受私謁。正統二年(1437年)各地接連旱災,明英宗下詔減賦,南京右副都御史周銓黷貨無厭,黃瓚上奏直疏,被周銓同黨誣為“排陷大臣”,謫戍四川威遠衛,後改戍遼東,期間上章自陳兵法,朝廷打算錄用他,為周銓同黨所阻,憂憤成疾,十二年(1447年)卒於遼東戍所。 正統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親征瓦剌,在土木堡之變中被俘。景泰元年(1450年)明景帝即位,黃瓚長子訟冤,同邑南京大理寺左少卿廖莊、南京翰林院侍講學士周敘皆上書為其申冤,明景帝准奏,下詔贈官歸葬[2][3]。 家族曾祖黃履亨;父黃克俊。妻歐陽氏。兄黃宜璉、黃宜珮[4]。 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