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時亮
魏時亮(1529年—1591年),字工甫,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南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己未进士。萬曆間累官南京刑部尚書。 生平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进士。授中书舍人,升任吏科給事中[1],嘉靖四十二年,任工部右给事中[2]。嘉靖四十五年,任兵科给事中[1]。 隆庆元年(1567年)正月初七,明穆宗下诏免朝见,过了三天又传旨免予朝见。魏时亮认为穆宗新登基,不應懈怠,于是上奏劝谏。不久,朝廷派遣魏时亮以左给事中的身份给检讨许国充当副职,出使朝鲜[2][3]。先前,王侯面朝北方听从诏令,使者面向西方宣诏。魏时亮对此进行争辩,要求使者面向南宣布诏令。回到朝廷,晋升为户科都给事中[4],趁机向穆宗奏陈辽东情况。此后,他奏请穆宗谨慎起居,罢除游玩宴乐,每天亲临便殿审理奏章、招集大臣进行裁决。兴都有八千三百顷庄田,宦官强夺民田,又增加了八百顷,建立了三十六个庄园。穆宗依照抚按大吏所奏疏,吩咐有司征收租税,将兼并田归还给百姓。宦官张尧为此请求穆宗,穆宗又同意让他们如此。魏时亮极力劝谏,穆宗不聽[5]。 穆宗每次来到朝殿,默然拱手,不讲一句话。等到石州陷落,有人上奏请穆宗追究大臣的罪责。过了两日朝讲结束,穆宗果然责问石州被攻陷情况。宦官王本在旁边怂恿指责诸位大臣欺瞒、蒙蔽皇上。皇上不悦,目光盯视王本,而王本仍滔滔不絕。穆宗不悅。魏时亮弹劾王本無人臣礼,属于大不敬,并数说了他的其他几件不法之事,但奏疏未被采纳,但舆论仍然支持他。十月初,穆宗下诏停止日讲;魏时亮率领同僚上奏,称天气还未寒冻,不应停止。不久,他奏请将薛瑄、陈献章、王守仁在文庙祭祀;又称正值春天万物复兴,应该敕令有司释放轻罪犯人,停止诉讼,穆宗均下诏同意[6]。 隆庆三年(1569年),魏時亮升任太仆寺少卿[7]。起初,徐阶、高拱互相攻击,魏时亮与朝廷大臣攻訐高拱,使其去職。不久,高拱再次入阁,考核言官,排斥异己;魏时亮和陈瓒、张檟当时已经担任京卿,仍然遭到贬职[8]。 万历十二年,因丘橓、余懋学等人举荐,魏時亮出任南京大理寺丞[9]。万历十三年,担任左通政[10]。次年,担任太僕寺卿[11]、光祿寺卿[12]、都察院左僉都御史[13],協理院事[13]。升任右副都御史,负责京营戍卫,他陈述了安良攘奸等十四事。不久请求根据水利、义气、生养、赋役、清狱、清除盗贼、善导民俗等七件事考察郡守、县令。还请求皇长子离开皇宫,接受教育。 万历十六年(1588年),担任工部左侍郎[14]。历刑部左、右侍郎,万历十八年(1590年),任南京刑部尚书[15]。一年後卒于任。天启年间,追諡莊靖[16],赠太子少保[17]。 著作著有《大儒學粹》、《敬吾奏議》、《志伊學顔宗會禮訓》等。 延伸阅读[在维基数据编辑]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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