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屏發電廠六龜機組為一座位在臺灣高雄市六龜區的水力發電廠,其臺灣日治時期之名稱為土壟灣發電所,戰後台電接收則改為土壟灣發電廠,至今與同在高雄市的美濃區
竹仔門發電廠合併後官方正式全名為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發電廠六龜機組。目前仍在商轉發電中。[3]
沿革
日治時期
土壟灣發電廠最早在臺灣日治時期1911年(明治44年)開始興建,工程歷時六年於1917年(大正6年)12月竣工,隔年1918年(大正7年)1月開始正式商轉供電,為一座「低落差川流式發電廠」,當時命名為土壟灣發電所。[3][4]
土壟灣發電所在1933年利用頭水導水路建設自來水設施,提供當時台灣總督府的樟腦局及見張所人員眷屬使用。
當時發電廠引水自荖濃溪上游,在引水處建有一座攔河堰,名為土龍灣堰。發電機組為德國設計製造,總裝置2880瓩,是日治時期高雄港建港時主要的電力供應來源之一。[3][5]
然而,土壟灣發電所竣工不久因水輪機馬力不足,因此發電量僅有2600千瓦,滿載出力的3分之2,而後分別在1923年與1946年將水輪機改造增加馬力,使得發電機達到滿載運轉3600千瓦。[1]
省政府時期
戰後,土壟灣發電所由臺灣電力公司接手繼續進行發電之業務,當時總裝置容量為3.1MW。[3][4]
1963年(民國52年)土壟灣發電所改名為土壟發電廠。[3]
1977年(民國66年)竹仔門發電廠與土壟發電廠合併為高屏發電廠。其中竹門發電廠改稱高屏發電廠竹門分廠,而土壟發電廠改稱高屏發電廠土壠分廠。[3]
現今
1992年(民國81年)5月18日,因發電廠之發電機組自日治時期運轉至今已顯老舊,並且運轉安全勘慮,因此臺電公司隨即著手進行改建工程。將原舊機組汰除,並改為兩部裝置容量各為2.25MW的法蘭西斯橫軸水輪發電機組,總裝置容量從原本的3.1MW提升為4.5MW。兩部機組分別在1994年(民國83年)5月1日及5月7日並聯系統,同年年底正式開始商轉發電。[3][4][6]
目前高屏發電廠土壠分廠已改為高屏發電廠六龜機組,當前六龜機組商轉發電因受限於荖濃溪之溪水流量多寡,冬季枯水期單機發電量2250千瓦,豐水期雙機發電量4500千瓦。[3]
設施
機組
商轉中
已汰除
管理
- 電廠名稱:高屏發電廠六龜機組
- 管理單位:臺灣電力公司高屏發電廠
- 廠內編制:無(遠端遙控)
設施
- 廠房類型:露天式
- 取水來源:荖濃溪(土壟灣堰)
- 壓力鋼管:兩條
圖集
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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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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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內部,最前方為二號機,靠後為一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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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號發電機名牌,為大同公司製交流式發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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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號水輪機名牌,為橫軸法蘭西斯式水輪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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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發電機名牌,為大同公司製交流式發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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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水輪機名牌,為橫軸法蘭西斯式水輪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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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號水輪機尾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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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號發電機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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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號水輪機油壓主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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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號水輪機蝸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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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水輪機蝸殼
廠區
前池
壓力鋼管
引水設施
周遭景點
參見
資料來源
- ^ 1.0 1.1 土壟發電廠. 高屏溪水利資源. [2015-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臺灣)).
- ^ 江文兟. 高屏發電廠六龜機組取水有爭議. 臺灣時報. 2012-08-17 [2016-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05) (中文(臺灣)).
-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臺灣電力公司高屏發電廠介紹 (PDF). 臺灣電力公司. [2015-08-08].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4-02-03) (中文(臺灣)).
- ^ 4.0 4.1 4.2 朱瑞墉. 竹仔門發電廠發展史 (PDF). 源雜誌. [2015-08-0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1-23) (中文(臺灣)).
- ^ 景點介紹-高屏發電廠六龜機組. 隨意窩. 2010-11-07 [2015-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4) (中文(臺灣)).
- ^ 林炳炎. 水車技術史The Technical History of Water Wheel(Water Turbine). 2008年09月18 日. [2015-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2) (中文(臺灣)).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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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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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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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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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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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地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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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1:標註「*」為民營發電廠,無該記號者為 台灣電力公司營運。 ※備註2:橫槓者為已取消/停建/停止運轉發電廠。 ※備註3:斜體者為建成未運轉發電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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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主水輔時代 (日月潭水力電氣 工事未完工以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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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主火輔時代 (日月潭水力電氣 工事開始營運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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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台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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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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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實行的計畫(註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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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因戰事而中止計畫,後續的 立霧第二發電所、 立霧第三發電所則未能實行,同時也是東部電氣開發計畫之一。 註2:未實行的計畫全由 國民政府接手後完成,但名稱都已非沿用日本,故內鏈連結上可能會出現國民政府採用的命名。 註3:富家溪水力發電為1941年由新港電氣組合籌建,雖當時已完成廠房與取水設施之土木工程,然機組自日本海運至臺灣途中遭到盟軍擊沉,後因戰事廢棄,故從未商轉過,現其廠房皆已遭到洪水沖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