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州唐宣宗大中三年(849年)以安乐州改置威州,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下马关镇红城水古城。领鸣沙、温池二县,辖境约当今中宁县、同心县北部,盐池县西部。五代时,移至灵州方渠镇(今甘肃省环县)。北宋咸平年间被西夏攻占。西夏在今宁夏同心县东北韦州镇复置威州,或称韦州、南威州,置韦州静塞监军司,后改祥祐军。韦州东西屏障大山,当南北交通要冲,为军事重镇,宋、金多次攻打。蒙古帝国灭西夏,废韦州。[1] 明代庆王朱栴在此建庆王府,设宁夏群牧千户所,亦称韦州群牧千户所。清代称韦州堡,属平远县。1913年后曾有镇戎县、豫旺县之称。1937年始称同心县。境内有康济寺塔、韦州喇嘛教式墓塔、明庆王墓、匈奴墓、韦州古城等古迹。韦州城位于同心县东北85公里大罗山东麓。城垣犹存,地处青龙山与大螺山之间。此处有两座古城。东城称新城,为明孝宗弘治十三年(1500年)巡抚王珣奏筑;西城称老城,西夏所建,为西夏十二监军司之一静塞军司驻所。韦州古城方形,边长约600米。南面设门,筑有瓮城。夯土城墙残高5—8米,上窄下宽,基宽10米。 韦州在抗日战争时期成为陕甘宁边区的一部分,是红军西征夺取重要城镇,由红十五军徐海东部在1936年解放[2]。 红军西征同样开辟了广大的苏区,建立了豫海回族自治政府等苏维埃政权,换起了民众,尤其是广大回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的支持,凝聚了抗日力量。[3] 由于地理环境和交通限制,韦州经济相对贫困。2012年3月,国务院批复同意《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强调要加快推进包括韦州在内的老区发展,实施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将陕甘宁地区建设成为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重要能源化工基地、重点红色旅游区、现代旱作农业示范区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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