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祖仁(1314年—1368年),字子山,號控齋,河南開封人,生於江蘇武進(今常州)[1],元朝政治人物、狀元。
生平
父陳安國,擔任常州晉陵尹,祖仁好學,早年在南方讀書、就學,有名聲[2]。祖仁長得其貌不揚,身高矮小,且一眼全盲[3]。至正元年(1341年)以春秋中河南鄉貢。至正二年(1342年)登壬午科一甲第一名进士(狀元),授翰林院修撰、同知制诰,改為侍讲学士、出京擔任甘肃行省参政[4]。歷官国子監祭酒、枢密副使、翰林学士、中书参知政事等职。晚年擔任太常礼仪院使 [5]。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明军攻陷大都,祖仁剛踏出健德門,旋即遭亂軍殺害,享年五十五歲[6]。
軼事
2021年7月9日,港版國安法首宗案件在香港高等法院審訊期間,控方律政司指控被告唐英傑在電單車上展示印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字句的旗幟是意圖推翻政權,而辯方專家證人李詠怡則引用《元史》中陳祖仁勸諫元順帝「光復祖宗之業」來指出「光復」二字並不一定有推翻政權之意[7]。
註釋
- ^ 状元陈祖仁轶事人文常州. [2018-03-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0).
- ^ 明·宋濂等,《元史》(卷186):“陳祖仁,字子山,汴人也。其父安國,仕為常州晉陵尹。祖仁性嗜學,早從師南方,有文名。”
- ^ 明·宋濂等,《元史》(卷186):“祖仁一目眇,貌寢,身短瘠。”
- ^ 明·宋濂等,《元史》(卷186):“ 至正元年,科舉復行,祖仁以《春秋》中河南鄉貢。明年會試,在前列,及對策大廷,遂魁多士,賜進士及第,授翰林修撰、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歷太廟署令、太常博士,遷翰林待制,出僉山東肅政廉訪司事,擢監察御史,復出為山北肅政廉訪司副使,召拜翰林直學士,升侍講學士,除參議中書省事。”
- ^ 明·宋濂等,《元史》(卷186):“ 明年七月,孛羅帖木兒入中書為丞相,除祖仁山北道肅政廉訪使,召拜國子祭酒,遷樞密副使,累上疏言軍政利害,不報,辭職。除翰林學士,遂拜中書參知政事。是時天下亂已甚,而祖仁性剛直,遇事與時宰論議數不合,乃超授其階榮祿大夫,而仍還翰林為學士,尋遷太常禮儀院使。”
- ^ 明·宋濂等,《元史》(卷186):“二十八年秋,大明兵進壓近郊,有旨命祖仁及同僉太常禮儀院事王遜誌等載太廟神主,從皇太子北行。祖仁等乃奏曰:「天子有大事出,則載主以行,從皇太子,非禮也。」帝然之,還守太廟以俟命。俄而天子北奔,祖仁守神主,不果從。 八月二日,京城破,將出健德門,為亂軍所害,時年五十五。”
- ^ 【國安法首案】政治系教授稱「光復行動」不涉推翻政權 僅抗議水貨客干擾生活. 獨立媒體. 2021-07-09 [2022-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3).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元史·卷186》,出自宋濂《元史》
- 《新元史/卷216》,出自柯劭忞《新元史》
參考文獻
至正二年(1342年)壬午科廷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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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榜 蒙古、色目人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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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名 | 囗囗囗 - 囗囗囗 - 囗囗囗 - 囗囗囗 - 囗囗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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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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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榜 漢人、南人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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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名 | 囗囗囗 - 囗囗囗 - 囗囗囗 - 囗囗囗 - 囗囗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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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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