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思 (演员)
陈思思(1940年9月27日—2007年10月7日),香港女演员。原名陈丽梅,浙江宁波人. 生平出生于上海,曾就读于上海正行女子中学,1953年举家搬到香港。1955年入香港长城电影公司任演员。1956年初参加拍摄影片《鸣凤》(石慧主演)扮演婉儿。1956年五月首次担纲主演成名作《红灯笼》,1957年7月《红灯笼》公映,陈思思一举成名,成为长城的“看家”花旦——“长城只有一个人不借,陈思思,那个是看家的”,是长城所有影星中唯一不去凤凰公司拍戏。陈思思与长城电影公司的另外两名演员夏梦、石慧合称“长城三公主”。1963年在影片《三笑》中扮演秋香,此片于七十年代末在大陆上映,红遍大江南北,十几亿人次的热爱。1964年主演《云海玉弓缘》,这部电影开创了新派武侠电影先河。1964年秋,与长城的合约到期,邵氏影业以重金相聘,但陈思思仅以年薪六万与长城续约。 凤凰当家小生高远追求陈思思多年,1959年12月两人正式相恋[1],并于1961年2月10日结婚。1968年3,4月间高远秘密加入右翼的邵氏影业公司,给他们夫妻关系带来极大困扰[2][3]。1968年5月11日星期六,自由影剧总会批准了高远的申请,邵氏影业也正式证实高远已与邵氏签约,中午高远第一次正式出现在邵氏公司,参加了他将任男主角的电影《裸血》的首次工作会议,并于1968年5月22日在《工商晚報》第4版发表公开信反共,成为文革时期香港左翼电影演员中跳反的第一人。据港媒报道:[4]
“陈思思跟随夫婿高远之后,脱离长城,跳槽加盟荣华坚成公司。。。陈思思在影剧自由公会,获准加入后,旋与荣华坚成公司,签了三【二】年合约,每年拍四部影片,年薪十万元。” [5]台湾《中央日报》1968年6月5日报道:“港九自由影总团结 亲匪影人陆续投奔 黄也白【时任港九电影戏剧事业自由总会主席】昨携返陈思思自白书”。1968年10月底,高远陈思思夫妇和谢贤一起访问台湾,给蒋中正祝寿。此时,长城三公主的大公主夏梦怀孕与丈夫林葆诚移民加拿大,二公主石慧在1967年反英第一线与丈夫傅奇一起被关押在摩星嶺集中營一年多拒绝自首出狱。 1970年3月他们分居约九个月的事实被公开报道。[6]1970年5月高远与邵氏影业提前解约,后加入明星公司,但星运不再。陈思思与荣华坚成公司在1970年5月再续约两年,年薪涨到十二万,这第二个两年期间仅拍片一部。72年约满后息影。 在分居五年后,依照香港法律高远、陈思思两人于1974年9月协议离婚。1975年6月法庭正式批准了他们的离婚申请[7], 陈思思只象征性收取一元赡养费。 1978年4月,陈思思离开十年后重新加入长城电影公司。作为纪念,由陈思思,傅奇及王葆真等主演拍摄于1964年的《云海玉弓缘》重映。这部电影开创了新派武侠电影先河。拍摄了古装武侠悬疑故事片《密杀令》,这是其最后一部电影。1980年回上海定居。1984年以香港地区的艺人代表参加了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演出。[8] 影视作品电影
电视剧
节目
註腳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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