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輝𤏸
鄧輝𤏸(越南语:Đặng Huy Trứ/鄧輝𤏸;1825年5月16日—1874年8月7日),字黃中(越南语:Hoàng Trung/黃中),號醒齋(越南语:Tỉnh Trai/醒齋),又號望津(越南语:Võng Tân/望津),越南阮朝官员。 生平鄧輝𤏸是承天府廣田縣賀郎總博望社(今屬承天順化省香茶市社香春坊)人,文明殿大學士鄧文添之侄。紹治三年(1843年),參加承天場鄉試,考中舉人[1],並入國子監學習。紹治七年(1847年)三月,鄧輝𤏸參加會試,用字不雅,本應黜落,紹治帝不願因小瑕疵黜落,准許鄧輝𤏸參加庭試[2]。四月庭試,鄧輝𤏸卷有“莠害嘉苗”一句,冒犯嘉苗貴鄉名號,遂遭黜落,同時剝奪舉人身份,開阮朝庭試不中先河[3]。同年(1847年)七月,鄧輝𤏸參加承天場鄉試,考中解元[4]。 鄧輝𤏸初任廣昌知縣,升天長知府。後入京為監察御史,遷掌印。因彈劾協理水師參知阮論貪污而實授鴻臚寺卿,外放為廣南布政使。嗣德十八年(1865年),鄧輝𤏸前往香港、廣東公幹。次年(1866年),改充任辦理戶部,奏請設立平準使司,管理商務。嗣德帝任命他為平準使,但不久遭人檢舉倒賣稻米而罷官。嗣德二十年(1867年),再次前往廣東公幹。次年(1868年)十二月回國。嗣德二十四年(1871年),因耗損官府本錢,降為著作,充寧太幫辦,並追賠官府本錢[5]。 嗣德二十七年(1874年)七月,鄧輝𤏸在河內寓所去世,遺言權葬河內。嗣德帝賜錢一百緡,命河內官員送鄧輝𤏸返葬家鄉[6]。 兩次如東公幹嗣德十八年(1865年)閏五月,鄧輝𤏸受命搭乘廣東商人呂賢佐的商船前往香港、廣州公幹。因為並非正式出使清朝,所以在出發前,鄧輝𤏸薙髮結辮,改換了清人裝束。六月二十二日,鄧輝𤏸從峴港出發,6日後抵達香港,先與阮增阭參觀了造船廠。英國人在此之前向阮朝出售造船技術和一艘輪船,鄧輝𤏸的任務便是監督輪船開回越南。[7] 黃昶先駕輪船回越南之後,鄧輝𤏸前往廣州處理後續事宜,以及法國人兜售輪船一事。當年十一月,才返回越南,結束第一次如東公幹[註 1]。[7] 嗣德二十年(1867年)六月,被免職的鄧輝𤏸再度改換清人裝束,從南定出發,如東公幹。此次如東,因受颱風影響,改由澳門入境,前往廣州。鄧輝𤏸到廣東不久後便生病臥床,長達九個月。因此這次公幹在粵停留時間前後長達一年半,直到次年(1868年)十二月回國。[7] 在粵期間,鄧輝𤏸通過軍火商購買了越南急需的武器彈藥,同時搜集各國消息。他瞭解到中國已經在進行自強運動,學習西方技術,並希望越南也能進行類似的改革。此外,鄧輝𤏸結識了各階層的友人,並與他們廣泛交遊。他與廣州雙門底的書坊拾芥園店主梁惠存相交,不僅在拾芥園大量購書,還在此刻書出版自己的諸多作品。[8][7] 鄧輝𤏸兩次公幹,打開了自己的眼界,知道了世界的變化,也瞭解了西方勢力的侵略野心。他認為抗衡西方侵略,唯有進行改革,“更新自強”。但是,鄧輝𤏸的改革僅停留在學習技術的層面,他認為船堅炮利,發展經濟便能抵抗西方侵略。即便如此,他的主張依然遭到越南保守勢力的抵制,並未實行。[7] 評價作品鄧輝𤏸著有《東南盡美錄》、《四十八孝紀事》、《新編康熙耕織圖》、《越史聖訓演音》、《五戒演歌》、《鄧黃中五戒法帖》、《辭授要規》、《策學問津》、《四書文選》、《自治煙賭方書》、《四戒詩》、《鄧黃中詩抄》和《鄧黃中文抄》,又編輯鐫刻《從政遺規》、《柏悅集》、《二味集》等。[5] 家庭鄧輝𤏸妻妾眾多。第八妾嬿姬黃氏懿是廣南奠磐人;第十三妾姈姬黃知津是鄧輝𤏸寓粵期間所納廣東女,生第20子鄧有馬;第十六妾姚姬潘氏玔為河內明鄉人,生第13女鄧氏㺱。[8] 腳注
注释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