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縣是明代四川的一個縣。洪武九年四月降邛州為縣,仍屬嘉定州。洪武十年五月省大邑縣入邛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成化十九年二月復為州,直隸布政司[1]。
註釋
- ^ 「邛州元屬嘉定府路。洪武九年四月降為縣,仍屬嘉定州。成化十九年二月復為州,直隸布政 司。西有古城山,產鐵。又東南有銅官山,產銅。西有相臺山,下有火井,又有鹽井。南有邛水,自雅州流入,至新津縣入大江。南有夾門關巡檢司。西有火井壩巡檢司,後移於州南二十五里。東北距布政司三百里。領縣二。大邑,州北,少東。洪武十年五月省入邛縣。十三年十一月復置,屬嘉定州。成化十九年二月還屬。西北有鶴鳴山,與崇慶州界。東有牙江,下流入邛水。蒲江,州東南。元省入州。洪武六年十二月復置,屬嘉定府。成化十九年二月還屬。南有蒲水,源出名山縣,流 經此,東入邛州界。西有雙路巡檢司。」《明史》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地理四/四川/邛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