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悖論道家悖論,是中國春秋時代墨家思想家墨子及西漢儒家思想家揚雄,在道家思想家老子及莊子其著作表述中所發現的一系列悖論,分別是「言盡悖」(所有言論都無法表達真理)、「學無益」(學習並無益處)、「非誹」(不應駁斥他人)、「辯無勝」(辯論雙方都沒有贏家)。墨子及揚雄在其著作中對以上悖論進行邏輯分析,並用之抨擊道家學說[1][2][3][4][5][6][7][8][9]。 言盡悖言盡悖,轉作白話文的意思是「所有言論都是錯的」、「所有言論都無法表達真理」,類似的表述素見諸老莊著作,用以表示「道」(道理,廣義指天地萬物運行的規律)之玄妙。 莊子在其著作《莊子·齊物論》之中提到:
莊子表示,大道理並非單是言語就能表達得出來(大辯不言),用言語表達出來都會令原本的意思大打折扣(言辯而不及),故引申出「所有言論都無法表達真理」的道理(言盡悖)[10]。進而對應老子著作《道德經·觀玅章》中表述:
「天地萬物的道理用言語表達,就並非原本道理的意思了;道理有名相,就並非原本的道理了(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示意天地萬物的道理是無形無相的,難以用言語表達出來[11]。 然而,作為墨家思想家的墨子,在著作中《墨子·經下》和《墨子·經說下》抨擊「言盡悖」的說法:
墨子表示,「言盡悖」這句表述本身便是錯謬,若以「所有言論都無法表達真理」為前提,那前提本身是不是真理了[12]? 他以邏輯學分析:假定「所有言論都無法表達真理」為前提,立論結果為真,那麼便有言論表達真理,然而和自身表述「言盡悖」自相矛盾;另又假定「所有言論都無法表達真理」為前提,立論結果為假,那麼依照前提定義,「言盡悖」必為假,然而和自身表述的結果相同,反令「言盡悖」為真。如此推斷下去,兜轉重複,沒有結果,因此墨子將「言盡悖」定為悖論,引申道家的學說確立在悖論之上,其表達虛無飄緲且故作玄妙,不能正確說出所言來[13]。 學無益學無益,轉作白話文的意思是「學習並無益處」,散見於老子著作《道德經·觀玅章》「絕學無憂」(停止學習,便無憂無慮「此種言詮方式,方可稱理解莊子之大謬誤」)[11],後世道家著作,如于吉、宮崇編纂的《太平清領書》皆引用此表述[14]。 老子著作《道德經·觀玅章》中表示:
他認為煩惱是在學習當中得來,每每有新的認知,便有新的煩惱,也有新的罪惡,故呼籲人民應該放棄知識,放棄一切可以從學習學得的東西,這樣人民便回歸純樸,沒有罪惡[11]。 于吉、宮崇編纂的《太平清領書》亦表示:
意思是,人們儘管日日吸收新知,反而令人更愚蠢,比無知之人差不多少。書中如此解釋:天地萬物間的法則,無時無刻不在變化,當人們學習了新知,不久便過時沒用,花費時間學習注定會無用之物,偏偏用在無形無相、隨時變化的法則,只會顯得愚蠢[14]。 儒家思想家揚雄對「學無益」之說不以為然,在《法言·學行》中撰文抨擊:
揚雄抨擊說「學習並無益處」之人,根本没有動腦筋想想。如學習無益,人的本質如何能取?他以玉石比喻,玉石一開發本為石頭,然而必須琢磨,取其玉質,才能成玉器。刀要磨礪才有用,玉石不琢亦只是一塊石頭,毫無用處。人也是一樣,雖有良質,不去學習歷練,其良質便沒法去認知[15]。墨子則有另外的看法。 墨子在著作中《墨子·經下》和《墨子·經說下》抨擊「學無益」的說法:
墨子認為學習有益,說「學無益」的人都是在誤導大眾[12],他以邏輯學分析:若以「學習並無益處」為真,那必須有教授才能學習,教是因,學是果,兩者互相關聯,但沒理由只教授有益,而學習無益,但老子卻向大眾授以「學無益」的說法,令大眾得以學習「學習並無益處」,和「學無益」說法自相矛盾,故「學無益」必屬悖論[13]。 非誹非誹,轉作白話文的意思是「不應駁斥他人」、「不應批評他人」、「不應爭辯」、「不應辯論」,見於其著作《莊子·齊物論》。《莊子·齊物論》正好是莊子針對諸子百家的爭辯風氣而作,與此表達「不應駁斥他人」的論點[10]。 莊子著作《莊子·齊物論》中表示:
莊子認為,所謂知名辯士,表面上說話氣勢非凡,其實是氣盛於理,得理不饒人,並以刁鑽之言闡釋言意,令語氣也急速起來。為了辯論,辯士們夜不安寐,醒來也花費時間在爭論上,接觸的都是論敵,整天為論點爭論。與此同時,他們為能辯勝對手,在言語上加入陷阱,然而也怕自己陷入對手的言語陷阱,終日擔驚受怕。而辯士未找到對手言語上的破綻,就不動聲色,找到了,就咄咄逼人。可是道理依不同時態就有不同闡釋,無形無相,沒法規範,甚至道理轉變得太快而不知下一步怎樣走。他表示,勸籲辯士放棄爭論太困難,因為分辨是非的榮譽感誘力太強,一次又一次的爭論,將耗盡真元,對其他事物漸失興趣,尤如死人,所以於己無益[10]。 另外,莊子亦並儒墨論戰有其他看法:
莊子點名示意儒家和墨家的論戰將不會有結果,他認為論點如風吹,辯士爭論的論點無一定準則,那麼他們就算互相爭論,兩者之間的論點有何分別?又如何分別?所謂儒墨論戰,不過以自認的「是」來駁斥對手的「非」,然後以自認的「非」去駁斥對手的「是」而已[10]。 墨子在著作中《墨子·經下》和《墨子·經說下》駁斥「非誹」的說法: 墨子表示,「非誹」這句話大有問題,關鍵在「非」處[12]。「不應駁斥他人」本身這句話,就是在駁斥「駁斥他人」之人,自相矛盾,因而推論「駁斥」,本身是不可駁斥的[13]。 他以邏輯學分析:若以「不應駁斥他人」為前提,那《莊子·齊物論》本身就是批評諸子百家的爭辯風氣,莊子以自認的「是」(非誹)來駁斥對手的「非」(儒墨論戰),就是辯。所以莊子根本在自打嘴巴,故為悖論[12][13]。 辯無勝辯無勝,轉作白話文的意思是「辯論雙方都沒有贏家」、「辯論不會有結果」,見於其著作《莊子·齊物論》。此論點和「非誹」有關,皆是針對諸子百家的爭辯風氣。莊子主張道理無形無相,無法用語言文字表達(言盡悖),故辯論不會有結果[10]。 莊子著作《莊子·齊物論》中表示:
莊子認為,道理是天地萬物運行的規律,不是物化的東西,故此捉不著,又摸不到。他以人的身體來比喻道理,人有骨骼、九竅和臟腑。然而,哪部位才是人的主宰?又應該愛護哪個?還是每一個部位都應該愛護?亦或有某部位特別要加以愛護?更還是每一個部位都被主宰了?如果每一個部位都被主宰,那麼就沒部位主宰其他的部位了,不過應該仍有主宰嗎?還是不同的部位輪流做人身的主宰?他表示身體如常運作,就一定有主宰,但主宰在哪裏?辯論可以辯出來嗎?莊子說,道理分散於天地,每時每刻不同,人們在爭論中好像掌握到真理,但那些和真正的道理無關,故此辯論不會有結果[10]。他也表示:
莊子自己比喻:即使莊子本人和對手辯論,辯勝了莊子,並不代表莊子的論點有錯;若莊子辯勝了對手,都一樣持同一論點,就是不是代表莊子的論點是對的?請第三者來評判,他可能和莊子意見相同,或可能和對手意見相同,更或者他持有和莊子及對手都不同的意見,但無論如何,第三者本身已成為爭辯者之一,故不能作出客觀的判定。因此,辯論各方究竟誰是誰非,三方面都無從知道[10]。 墨子在著作中《墨子·經下》和《墨子·經說下》駁斥「辯無勝」的說法:
墨子表示,「辯論不會有結果」這說法必定不當。若以「辯論不會有結果」為前提,那前提本身是對還是錯?以「辯無勝」為真,莊子便辯勝了,以「辯無勝」為假,莊子便辯輸了,然而「辯無勝」為真,就和前提自相矛盾,必屬悖論[12]。 所謂人們所說的東西,不是相同,就是相異。他打了比喻,狗有兩個名稱,一是「狗」,一是「犬」,如兩人各執一詞,在辯論之下,必會發現所討論的是同一動物。另一比喻,兩人辯論某動物是牛還是馬,在辯論之下,可以知道這動物是牛還是馬,或者兩者皆不是。辯論不會有結果,是因為無人肯辯。一有辯論,論點必分對錯,持真理的就是勝方[13]。 以墨家邏輯學中的理論,便是:
意思是「彼等於彼」、「此等於此」、「彼此等於彼此」、「彼此不等於彼」、「彼此不等於此」[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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