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敌通敌是当敌人占领国土时与其合作的叛国行为。并且隐含着于占领军串通进行一系列谋杀、迫害、掠夺以及经济剥削还有建立傀儡政权的犯罪活动。 詹姆斯·梅斯·沃德認為,雖然通敵有時被視同叛國,但在菲律宾的被囚禁平民(多數美國人)之中,就存在「正當通敵」(英語:legitimate collaboration),藉與囚禁他們的日本人合作互利,增加自己的存活機會。[1] 二戰軸心國戰敗後,多有通敵者被當眾羞辱、監禁、處決。在法國,估計有10,500名通敵者被處決,僅部分有經法律程序判定。[2]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指控有通敌者中華民国(國民政府)法蘭西第三共和国大英帝國西班牙王國美利堅合眾國其它政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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