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Grain for Green)[1],是中国政府的植树造林工程,始于朱镕基任职国务院总理时期。
种植乔木树种有核桃、云南松、板栗、旱冬瓜、柳叶杉等,灌木树种有花椒、青刺果等[2]。
历史
1998年中国水灾发生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8年8月5日发出了《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退耕还林工作”[3][4]。
1999年,国务院做出了实行退耕还林试点工程的重要决策。2000年,启动了退耕还林试点工作[5][6]。2002年12月25日,国务院第367号令颁布了《退耕还林条例》,自2003年1月20日起实施[7],2016年曾进行修订[8]。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