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菲律賓)
農業部(菲律賓語:Kagawaran ng Agrikultura;英語: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縮寫:DA)是菲律賓的行政部門之一,負責管理菲律賓的農業和漁業事物並促進其發展。[2]總部位於菲律賓第一大城奎松市,農業部部長由菲律賓總統任命,任命委員會確認,且為菲律賓內閣成員。現任部長是威廉·達爾,於2019年8月5日就任。 歷史1898年6月23日,菲律賓第一共和國首任總統埃米利奧·阿奎納多成立農業和製造業部(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Manufacturing),[3]何塞·亞歷杭德里諾被任命為第一任部長。 美國統治時期1898年12月10日美西戰爭結束,菲律賓主權移交美國。在美屬菲律賓政府主導下,優先發展如稻米等糧食作物,並同時開發漁業、林業和礦業等資源。1901年,菲律賓議會通過271號法案,農業和製造業部改為農業局(Bureau of Agriculture),隸屬於內政和地方政府部,1910年,農業局改隸教育部。[3] 1916年11月18日,頒布《菲律賓群島政府行政部門重組法》(An Act to Re-organize the Executive Department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Philippine Islands),該法規定成立農業和自然資源部(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DANR),該部門接管農業、林業、土地、科學和氣象局,並領導及監督漁業、捕獵相關事務。 1932年通過另一項重組法案(第4007號法案)[4],農業和自然資源部改為農業和商業部(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Commerce)納管商業局。 1942年,菲律賓自由邦流亡期間,該部門再次改組為金融、農業和商業部(Department of Finance, Agriculture and Commerce),1945年,恢復菲律賓自由邦,金融、農業和商業部改為司法、農業和商業部(Department of Justice, Agriculture and Commerce),同年12月,更名回農業和商業部。[3] 獨立後1946年7月4日,美國將菲律賓群島主權交還菲律賓第三共和國,菲律賓獲完全獨立。[5]原司法、農業和商業部根據第一任總統曼努埃爾·羅哈斯發布的第94號行政命令重新命名為農業和自然資源部(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DANR),原商業局併入貿易和工業部。 1959年9月14日,農業和自然資源部自馬尼拉搬遷至位於奎松市的現址。 1974年5月,時任總統费迪南德·马科斯發布第461號總統令,將農業和自然資源部拆分為農業部(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及自然資源部(Department of Natural Resources,今環境和自然資源部)兩部門。[6] 1978年,菲律賓政府轉為議會制,各部門轉為部委,農業部調整為農業和食品部(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Food),直到1987年,該部委根據時任總統柯拉蓉·艾奎諾的第116號行政命令,再次更名為農業部。[7] 2014年5月,農業部根據第165號行政命令[8],佔其總預算四分之三的4個機構-肥料和農藥管理局、國家食品管理局、國家水利管理局和菲律賓椰子管理局改隸菲律賓總統府,由負責食品安全和農業現代化的總統助理監督。這也是該國發生優先發展援助基金醜聞後的反腐敗改革措施之一。[9] 參見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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