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琛赵永琛(1959年10月29日—),男,海南东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外交官、反恐怖主义专家,法学博士、教授。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格林纳达特命全权大使。 生平1979年,赵永琛考入西南政法学院,1983年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入读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2001年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1983年,任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教员。1984年,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教师。1989年,任讲师。1992年,任副教授、教研室副主任。1994年,赴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法律系任访问学者。1995年,回国任副教授、教研室主任。1996年,任侦查系主任。1997年,任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副局长,同时仍兼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主任。1998年晋升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长、科研处处长、教授。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任教期间,全面系统研究国际刑法,被中国法学界公认为国际刑法学家。 2002年,调任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局长。2009年,任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正局级)。2010年,晋升为一级警监。亲历反恐怖工作草创时期的全过程,参与组建中国反恐怖主义体制机制,参与国际反恐合作;曾受命组织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被尊为中国反恐怖主义事业开创者和奠基人。 2011年转入外交界,任驻俄罗斯大使馆公使。2013年7月,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布里斯班总领事[1]。2017年6月,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格林纳达大使。[2]2020年11月,自驻格林纳达大使离任[3]。 2013年至2017年兼任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客座教授。兼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法学基金评审组专家和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等若干所大学客座教授。 家庭已婚,有一子。 著作出版一系列专著和个人文集:
上个世纪90年代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个人学术稿并长期予以推动。 奖项和荣誉1999年被评选为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获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992年被授予北京市高等院校优秀青年教师,1994年被评选人北京市高等院校青年学科带头人。1994年因学术贡献突出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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